3月21日,证监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shang)市企业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企业(简称*ST普利)依法从严(yan)作出行政处罚(fa)。
*ST普利2021、2022年(nian)年(nian)度报告存在重大(da)虚假记载,连续两年(nian)虚增利润总额(e)合计5亿元以上(shang)且占比超过50%,触(chu)及重大(da)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日,深交所将对*ST普利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shang)市程序,这(zhe)也标(biao)志着这(zhe)家明(ming)星药企正式步入退市倒计时。
两年(nian)虚增利润近7亿
公开资(zi)料显示,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nian),是一家专(zhuan)业从事药物(wu)研发、注册、生产(chan)和销售(shou)的高新(xin)技术企业。2017年(nian),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shang)市。
根据证监会通报,普利制药通过虚构药品销售(shou)业务,虚假确认销售(shou)收入和利润。
其中,在2021年(nian)和2022年(nian),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e)合计达10.3亿元,占这(zhe)两年(nian)披露的年(nian)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e)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e)金额(e)合计达6.95亿元,占这(zhe)两年(nian)披露的年(nian)度利润总额(e)合计金额(e)的76.72%。
证监会对普利制药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yan)厉(li)处罚(fa)。企业被(bei)责令改正、警告并罚(fa)款1000万元。多位高管包(bao)括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事会主(zhu)席、董事会秘书等均受到警告并被(bei)处以不(bu)同金额(e)的罚(fa)款,合计罚(fa)款1420万元。同时,董事长范敏华(hua)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分别被(bei)采取10年(nian)和8年(nian)的市场禁入措施。
3月21日,深交所也已对*ST普利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shang)市程序。
对于存在严(yan)重财务造假的上(shang)市企业及相关责任主(zhu)体,行政处罚(fa)、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hai)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对于可能涉(she)及的犯(fan)罪线(xian)索,也将坚持应(ying)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yan)格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ST普利曾在2021年(nian)期间股价创出高点,最高达到了56.2元/股,总市值一度超过250亿。不(bu)过,之后股价便开始下滑,截(jie)至3月21日最新(xin)收盘价为2.49元/股。
强制退市并非终点
针对此次事件,证监会表示,对于存在严(yan)重财务造假的上(shang)市企业及相关责任主(zhu)体,行政处罚(fa)、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hai)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对于可能涉(she)及的犯(fan)罪线(xian)索,证监会也将坚持应(ying)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yan)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biao)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对于因上(shang)市企业财务造假承(cheng)受损(sun)失的适格投资(zi)者,中证投服中心(xin)将积极发挥专(zhuan)业作用,综合运用支撑诉讼、示范判决、专(zhuan)业调(diao)解(jie)、代表人诉讼等方式依法帮助投资(zi)者维(wei)权,维(wei)护投资(zi)者合法权益。同时,证监会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调(diao)查。
近年(nian)来,中国(guo)上(shang)市企业财务造假案例数(shu)量较多,处理措施包(bao)括行政处罚(fa)(罚(fa)款、退市)和刑事责任追究(jiu)。
数(shu)据显示,2024年(nian)证监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行政处罚(fa)决定592项;罚(fa)没款金额(e)153.42亿元,为2023年(nian)的2.4倍;处罚(fa)责任主(zhu)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4.56%。
证监会处罚(fa)委办公室主(zhu)任滕必焱曾表示,财务真实性是资(zi)本市场的重要基石,财务造假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yan)重侵害投资(zi)者合法权益,是资(zi)本市场“毒瘤”。
证监会将继续保持“严(yan)”的行政执法主(zhu)基调(diao),坚持“零容忍”,锚定“高质量”,在行政处罚(fa)案件审理工作中,把握(wo)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yan)追究(jiu)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bu)放、严(yan)惩不(bu)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严(yan)格规范、精准执法;积极支撑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构建(jian)“长牙(ya)带刺”立体追责体系。
证监会也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法律规定,依法加大(da)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