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
3月29日,山西一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开车与一女司机(ji)发生纠纷后,因对方持续辱骂选择报警(jing),结(jie)果女方在派出所(suo)放言“我是司法局的”。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3月30日,山西高(gao)平市司法局回应,经查,该女子确(que)系(xi)高(gao)平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已(yi)予停职处理。3月31日,晋城市司法局表(biao)示,对方为第(di)三方劳务派遣员工,合(he)同到(dao)期后将自行解除合(he)同,不再聘用。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3月28日下午该男子在驾车途(tu)中因为紧(jin)急刹车,与一名女司机(ji)发生了(le)小(xiao)摩擦。虽未造成事故(gu),但双方发生了(le)口角,女子在现场对男子进行了(le)录像,随后在朋友圈发视频持续辱骂男子,且追到(dao)社交账号进行辱骂,不依不饶的辱骂行为让男子选择了(le)报警(jing)。在派出所(suo),女子放言“我是司法局的”。
纵(zong)观整起事件,这本是一起并未发生的交通事故(gu),自两人驾车离开后,此事应该结(jie)束了(le)。但涉事女子先是不依不饶通过(guo)朋友圈、社交平台实施(shi)辱骂和(he)人肉(rou)搜索。殊不知(zhi),这个(ge)举动已(yi)涉及了(le)网络暴力(li),很(hen)可能(neng)要承担法律责任。
更让公(gong)众反感的是,女子在派出所(suo)放言“我是司法局的”,这一表(biao)述(shu)被舆论普遍解读为试图以公(gong)职身份施(shi)压。涉事女子通过(guo)网络暴力(li)与身份标签加持,一步步将小(xiao)摩擦催(cui)化为舆论事件。作为司法局工作人员,本应恪守职业伦(lun)理,而不是错把职业赋予的权(quan)力(li)和(he)地位当(dang)作肆(si)意妄为的资本。该女子的言行暴露出个(ge)人法治素养的缺(que)失以及部分公(gong)职人员的“权(quan)力(li)幻(huan)觉(jue)”,都遭(zao)到(dao)舆论的拷问。
公(gong)众对公(gong)职人员的道德、行为准则(ze)的要求更高(gao),任何“任性”言行都可能(neng)触发连锁(suo)信任危机(ji)。事后,当(dang)地司法局在舆情发酵后迅(xun)速回应,主动公(gong)开涉事者身份,及时采(cai)取停职措施(shi),体现了(le)对公(gong)职人员不当(dang)行为不姑(gu)息(xi)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le)舆论压力(li)。
对公(gong)职群体而言,个(ge)人对公(gong)职身份应有更清醒(xing)的认知(zhi),须将法治精神内化为行为准则(ze),避免(mian)个(ge)人言行失当(dang)造成对政府部门公(gong)信力(li)的侵(qin)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