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jing)3月26日讯 3月25日晚间,帕瓦股份(688184.SH)公告称,因(yin)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shao)提(ti)存货跌价(jia)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shi)用管理不规范(fan)等问题,收到(dao)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在对(dui)帕瓦股份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shao)提(ti)存货跌价(jia)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shi)用管理不规范(fan)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该行为违反《上(shang)市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董事长兼总经(jing)理张(zhang)宝、副总经(jing)理兼财务总监袁(yuan)建军、时(shi)任董事会秘书徐琥对(dui)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zhu)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jue)定对(dui)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qi)货市场诚信档案。
事实上(shang),帕瓦股份因(yin)业绩披露不准确而(er)被警示,已非首次。
帕瓦股份2024年6月1日发布(bu)公告显示,其在2024年2月28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kuai)报公告》,预计2023年归母(mu)净利1912.09万(wan)元(yuan);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kuai)报更正公告》显示,修(xiu)正后预计2023年归母(mu)净利为-9737万(wan)元(yuan)。
因(yin)帕瓦股份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kuai)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shi),浙江证监局对(dui)其及张(zhang)宝、袁(yuan)建军、徐琥下发警示函。
其保荐机构海(hai)通证券也在2024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中表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qi)内,上(shang)市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mian),存在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kuai)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shi)的情形”。
资(zi)料显示,帕瓦股份主(zhu)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三元(yuan)正极(ji)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chan)和销售。其2024年业绩快(kuai)报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0.37亿元(yuan),同比下降11.48%;归母(mu)净利润亏损10.97亿元(yuan),同比下降10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