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li)局(ju)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xin)息的通告(gao)(2025年第13S01号),近期,该(gai)局(ju)组织开展(zhan)销售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食用农(nong)产(chan)品、蔬(shu)菜制品、方便(bian)食品、餐饮食品、饮料、糖果制品、饼干、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等(deng)食品80批(pi)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77批(pi)次,不合格样品3批(pi)次。其(qi)中,不合格食品涉及小黄姜、鲈鱼、酸菜。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chan)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li)局(ju)已(yi)要求相关经营者马上停止销售、召回等(deng)措施控(kong)制风险,并(bing)依法予(yu)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xiao)费提示:消(xiao)费者应当(dang)在正规可靠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bing)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biao)识,如生产(chan)日期、保质(zhi)期、生产(chan)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chan)许可证编号等(deng)标(biao)识是否齐全;购买散装食品应仔细(xi)查看容器外、货(huo)架或货(huo)柜(gui)等(deng)显著位置上的公示牌或标(biao)示牌,要看清生产(chan)日期、保质(zhi)期以及食品生产(chan)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deng)标(biao)识;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 生产(chan)日期和保质(zhi)期的产(chan)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zhi)期的产(chan)品。购买鲜活农(nong)产(chan)品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bing)保存好购货(huo)票据。
欢迎广大消(xiao)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xin)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she)会公众的食品及其(qi)违(wei)法行(xing)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dian)话12345。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