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 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规则指(zhi)南。
据悉,本(ben)次修订旨在深入(ru)贯彻新《企业法》,衔(xian)接中国证监会《上市企业信(xin)息披露管理办(ban)法》《上市企业章程指(zhi)引》等上位规则, 推动(dong)上市企业优化内部治理,切实保护中小投资(zi)者(zhe)合法权益。
具体(ti)修订内容
沪市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审计委(wei)员会职责承接安排,包括审计委(wei)员会职权范围、运行(xing)机(ji)制与履职规范。
二是强化董事(shi)、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安排与控(kong)股股东、实际控(kong)制人行(xing)为规范,包括细(xi)化董事(shi)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mian)义务内涵、新增事(shi)实董事(shi)相关规定。
三(san)是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利保障,包括保障中小股东临(lin)时提案权、进一步(bu)明确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要求、完善差异表决(jue)权股东相关规定。
四是落(luo)实破产重整上位规定,优化重整进展等事(shi)项(xiang)披露要求。
一是明确审计委(wei)员会职责承接安排,包括审计委(wei)员会职权范围、运行(xing)机(ji)制与履职规范。
二是强化董事(shi)、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安排与控(kong)股股东、实际控(kong)制人行(xing)为规范,包括细(xi)化董事(shi)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mian)义务内涵、新增事(shi)实董事(shi)相关规定。
三(san)是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利保障,包括保障中小股东临(lin)时提案权、进一步(bu)明确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要求、完善差异表决(jue)权股东相关规定。
四是落(luo)实破产重整上位规定,优化重整进展等事(shi)项(xiang)披露要求。
深交所从优化企业治理、强化各方责任(ren)、加强股东权利保护等方面进行(xing)充实完善,进一步(bu)夯实上市企业治理基础。
一是落(luo)实审计委(wei)员会行(xing)使监事(shi)会职权总体(ti)要求,对审计委(wei)员会职责作出(chu)规定,细(xi)化明确审计委(wei)员会成员组成、议事(shi)规则等。
二是明确“关键(jian)少数”责任(ren)义务,充实董事(shi)、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和勤勉(mian)义务内涵,强化规范关联交易,新增“事(shi)实董事(shi)”制度。
三(san)是完善股东权利保障,降低股东会临(lin)时提案持股比例要求,优化特定事(shi)项(xiang)表决(jue)权行(xing)使机(ji)制。四是落(luo)实破产重整规则修订,优化重整进展、风险提示公告等信(xin)息披露要求。
一是落(luo)实审计委(wei)员会行(xing)使监事(shi)会职权总体(ti)要求,对审计委(wei)员会职责作出(chu)规定,细(xi)化明确审计委(wei)员会成员组成、议事(shi)规则等。
二是明确“关键(jian)少数”责任(ren)义务,充实董事(shi)、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和勤勉(mian)义务内涵,强化规范关联交易,新增“事(shi)实董事(shi)”制度。
三(san)是完善股东权利保障,降低股东会临(lin)时提案持股比例要求,优化特定事(shi)项(xiang)表决(jue)权行(xing)使机(ji)制。四是落(luo)实破产重整规则修订,优化重整进展、风险提示公告等信(xin)息披露要求。
图片来源:深交所微信(xin)公众号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19件上市企业监管条线业务规则。据先容,本(ben)次上市企业监管条线规则主要为贯彻落(luo)实新《企业法》和《国务院关于(yu)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注册(ce)资(zi)本(ben)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要求进行(xing)修订。 重点是基于(yu)上位规则已(yi)经明确上市企业应当设(she)审计委(wei)员会、不设(she)监事(shi)会的前提,在业务规则层(ceng)面明确上市企业审计委(wei)员会按照规定承接原监事(shi)会职权的具体(ti)安排。同时,落(luo)实新《企业法》新增要求,包括调整临(lin)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细(xi)化股东委(wei)托(tuo)代理人出(chu)席股东会会议的要求等。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企业信(xin)息披露管理办(ban)法》和新制定的《上市企业信(xin)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增加信(xin)息披露“外包”行(xing)为的监管要求、优化信(xin)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机(ji)制等。此外,调整文字表述和引用的新《企业法》条文序号等。
发布新旧(jiu)规则衔(xian)接安排
值(zhi)得注意的是,根据上位规则, 沪深北交易所在发布通(tong)知中明确上市企业调整内部监督(du)机(ji)构设(she)置等事(shi)项(xiang)的新旧(jiu)规则衔(xian)接安排。
首(shou)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yu)新〈企业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du)期安排》,上市企业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章程中规定董事(shi)会设(she)审计委(wei)员会,由其行(xing)使《企业法》规定的监事(shi)会职权,不再设(she)监事(shi)会或者(zhe)监事(shi)。上市企业调整企业内部监督(du)机(ji)构设(she)置前,监事(shi)会或者(zhe)监事(shi)应当继续遵(zun)守沪深北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yu)监事(shi)会或监事(shi)的规定。
其次,关于(yu)上市条件、上市企业股票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等事(shi)宜的适用衔(xian)接安排仍按照此前相关公告和相关规定实行(xing)。
最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企业信(xin)息披露管理办(ban)法》《上市企业信(xin)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自(zi)7月1日起(qi)施行(xing)。
来源: 上交所发布微信(xin)、深交所微信(xin)、北交所发布微信(xin)、 中国证券报微信(xin)
监制:张益勇 审核:万政
编辑(ji):王俊(jun)杰 校对: 徐蕾洁(jie)(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