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deng)6部门(men)日前(qian)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gong)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zuo)的通知》,要求(qiu)公(gong)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qi)全(quan)面停止收(shou)取门(men)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qi)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du)。
通知要求(qiu),公(gong)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huan)者同病种前(qian)3年度(du)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du),医保患(huan)者住院预交金额度(du)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根据通知,各地相(xiang)关部门(men)要引导公(gong)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住院费用结(jie)算流程,全(quan)面提升服务时效。原(yuan)则上,公(gong)立医疗机构要在患(huan)者出院后3个工作(zuo)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jie)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jie)算。
此通知适(shi)用于各级(ji)各类公(gong)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dui)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gong)立医疗机构可参照实行。
综合:新华社、九派资讯
来源:37度(du)里丨长江健康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