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3月28日电(记者王子铭、黄耀漫)国务院资讯办公(gong)室28日发布的《新时(shi)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zhi)出,西藏人民依(yi)法享有更加广泛充分、真实具(ju)体、有效管用(yong)的民主权利。
白皮书先容,民族区域自治(zhi)制度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在西藏,年满18周(zhou)岁的公(gong)民依(yi)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民族公(gong)民直接选举县(xian)(区、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此基础上逐级(ji)选出市、自治(zhi)区和全(quan)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fang)事务。
在知情权和参与权方(fang)面(mian),白皮书称,西藏信息公(gong)开持续(xu)推(tui)进,民主参与形式和渠道不断丰富,协商(shang)民主作用(yong)得到充分发挥(hui)。
白皮书先容,为(wei)有效保障表达权和监督权,西藏在办好传统媒体的同时(shi),创(chuang)建各种形式的网络平(ping)台,不断拓展公(gong)民的表达渠道;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shi)回应社会关切。同时(shi),西藏自治(zhi)区充分发挥(hui)人大监督、法律监督、信访举报、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的作用(yong),民主监督更加全(quan)面(mian)。(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