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灿 粤消宣
近日,羊(yang)城晚(wan)报记者从(cong)广东省消委会获悉(xi),在省市场监(jian)管(guan)局引导和大力支撑下,2024年省消委会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强化(hua)消费维(wei)权,成效突出。
补(bu)漏前称需万余元,施工(gong)后却要(yao)价3万多
韶关李女士通过短(duan)视频平台预约了某防水补(bu)漏服务,商(shang)家到现场检查(cha)后,口头表示所需费用为一万多元,并承诺会有优惠,但未告知整个补(bu)漏工(gong)程的面积和材料用量。
施工(gong)完(wan)成后,商(shang)家要(yao)求李女士支付(fu)高达33800元的费用。因前后费用差距太(tai)大,李女士感觉遭遇“价格刺客”,不愿付(fu)款,随后向韶关仁化(hua)县消保委寻求帮(bang)助。
经(jing)消保委调解,双方最终(zhong)达成协议(yi):李女士支付(fu)16000元作为此(ci)次防水补(bu)漏工(gong)程的费用,商(shang)家承诺提供五年的质保服务,其间如有漏水问(wen)题将免费进行维(wei)修。
点评
根据(ju)《中华(hua)人(ren)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fa)》,消费者在购买商(shang)品或(huo)接受服务时,享(xiang)有知情(qing)权及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li)、计(ji)量正(zheng)确等(deng)公平交易条(tiao)件。
近年来,房(fang)屋(wu)补(bu)漏、白(bai)蚁防治、管(guan)道疏通等(deng)服务需求不断增长,部分维(wei)修人(ren)员利用消费者相关服务领域专业(ye)常识不足的劣势,在提供服务前刻意隐(yin)瞒服务内(nei)容、收费标准等(deng)信息,以低(di)价诱导消费者购买,在服务完(wan)成后,却向消费者索(suo)取高昂费用,以钻(zuan)空子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商(shang)家的这(zhe)类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qing)权,还(hai)涉嫌消费欺诈。
婚介服务有风(feng)险,签约付(fu)费需谨慎
中山曾(ceng)先生接到某婚姻服务平台的推销电(dian)话,对方承诺在未见到匹配对象并建立恋爱关系前,不收取任何(he)费用。
受此(ci)吸引,曾(ceng)先生前往该(gai)平台中山营业(ye)点咨询,随即被销售人(ren)员带入一个封闭的房(fang)间内(nei)进行推销。在销售人(ren)员的极力游说下,曾(ceng)先生签署(shu)了一份“铂金会员”服务合同,并支付(fu)了21999元。
然而,曾(ceng)先生在参加完(wan)平台组织的首次相亲活动后,怀疑自己遭遇“婚托(tuo)”,因此(ci)不愿再参加相亲并要(yao)求退款,但遭到对方拒绝。无奈之下,曾(ceng)先生向中山市消委会投诉。经(jing)消委会多次协调,最终(zhong)双方达成一致,平台根据(ju)合同扣除30%的违约金后,一次性向曾(ceng)先生退还(hai)剩余款项。
点评
在当前婚恋消费市场蓬(peng)勃发展的背景下,消费者对服务的个性化(hua)需求日益凸显。然而,由于(yu)婚介服务的质量评价缺乏统一、明确的量化(hua)标准,消费纠纷的数(shu)量也随之增加。
本案中,该(gai)婚姻服务平台以“未见到匹配对象并建立恋爱关系前不收取任何(he)费用”的承诺吸引消费者,却在后续(xu)服务中背离了这(zhe)一承诺,并涉嫌利用封闭环境及高压销售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违背了诚(cheng)实信用原则(ze),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qing)权和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在选择婚介服务时,应提高警惕,充分了解服务内(nei)容和潜在风(feng)险,谨慎选择服务平台,避免陷入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