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推(tui)动公(gong)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guo)应用
相关管理办法自4月10日起施(shi)行
3月27日,记(ji)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完(wan)善以信用为基(ji)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cu)进经济(ji)社会高质量(liang)发展,我省近日印发《江西省公(gong)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guo)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cheng)《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0日起施(shi)行。
《管理办法》阐述了开(kai)展公(gong)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guo)应用的依据,公(gong)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guo)的定义、评价对象、评价方式(shi)、评价范围和工作原则(ze)。
在(zai)公(gong)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guo)数据共享方面,我省对评价结果(guo)更(geng)新频率、评价结果(guo)查(cha)询方式(shi)、评价结果(guo)订阅流程等内容(rong)进行了规定。省信用中心通过(guo)全省一(yi)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向各地各部门(men)发布评价结果(guo)数据查(cha)询接口,确(que)保查(cha)询服务的高可(ke)用性、扩展性和安全性,并按(an)高效、安全、稳定原则(ze)不断完(wan)善查(cha)询方式(shi)。
在(zai)公(gong)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guo)应用方面,我省规定了评价结果(guo)等级、应用范围和惩戒、激励措施(shi)。对评价结果(guo)为优、良(liang)的评价对象,具体激励措施(shi)可(ke)由行业(ye)主管部门(men)依法依规确(que)定,比如,在(zai)办理行政许可(ke)事项中,依法依规对信用良(liang)好的企(qi)业(ye)提供各类便捷(jie)服务。对评价结果(guo)为中、差(cha)的评价对象,行业(ye)主管部门(men)应当依法依规在(zai)江西省失信惩戒措施(shi)清单(dan)范围内开(kai)展信用分(fen)级分(fen)类监管。
在(zai)信用主体权益保护(hu)方面,《管理办法》明确(que)了评价结果(guo)异议处理办法、信用信息安全保障要求。评价对象可(ke)通过(guo)“信用中国(江西)”网(wang)站(zhan)对其公(gong)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异议申诉、申请信用修复,提升信用等级,维护(hu)合法权益。(江西日报全媒体记(ji)者董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