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证监会对深(shen)圳证券交易所创(chuang)业板上市企业海南普利制药(yao)股份有限企业(简称*ST普利)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
*ST普利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cun)在重大虚(xu)假记载,连续(xu)两年虚(xu)增利润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50%,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日,深(shen)交所将对*ST普利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这也标志着这家明星(xing)药(yao)企正式步入退市倒计时(shi)。
两年虚(xu)增利润近7亿
公开资料显(xian)示,普利制药(yao)成立于(yu)199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药(yao)物研(yan)发、注册、生(sheng)产和销(xiao)售(shou)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企业在深(shen)交所创(chuang)业板上市。
根据证监会通报,普利制药(yao)通过虚(xu)构药(yao)品销(xiao)售(shou)业务,虚(xu)假确(que)认销(xiao)售(shou)收(shou)入和利润。
其中,在2021年和2022年,虚(xu)假记载的营业收(shou)入金(jin)额合计达10.3亿元,占这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shou)入合计金(jin)额的31.08%;虚(xu)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jin)额合计达6.95亿元,占这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jin)额的76.72%。
证监会对普利制药(yao)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企业被(bei)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000万元。多位高管包(bao)括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ji)构负责人、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等均受到警告并被(bei)处以不同金(jin)额的罚款,合计罚款1420万元。同时(shi),董事长范敏华(hua)和时(shi)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luo)佟凝分别被(bei)采取(qu)10年和8年的市场禁入措(cuo)施。
3月21日,深(shen)交所也已对*ST普利依规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对于(yu)存(cun)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fang)位、立体化追责。对于(yu)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也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ze),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公安(an)机(ji)关。
值得注意(yi)的是,*ST普利曾在2021年期间股价创(chuang)出高点,最高达到了56.2元/股,总市值一度超过250亿。不过,之后股价便开始下滑,截至(zhi)3月21日最新收(shou)盘价为2.49元/股。
强制退市并非终点
针对此次事件,证监会表示,对于(yu)存(cun)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企业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fang)位、立体化追责。
对于(yu)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也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ze),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an)部关于(yu)公安(an)机(ji)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an)机(ji)关。
对于(yu)因上市企业财务造假承(cheng)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中证投服中心(xin)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综合运用支撑诉讼(song)、示范判决、专业调(diao)解、代表人诉讼(song)等方(fang)式依法帮(bang)助投资者维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shi),证监会将对相关中介机(ji)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调(diao)查。
近年来,中国上市企业财务造假案例数量(liang)较多,处理措(cuo)施包(bao)括行政处罚(罚款、退市)和刑事责任追究(jiu)。
数据显(xian)示,2024年证监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92项;罚没款金(jin)额153.42亿元,为2023年的2.4倍;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4.56%。
证监会处罚委(wei)办公室主任滕必(bi)焱曾表示,财务真实性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shi),财务造假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毒瘤(liu)”。
证监会将继续(xu)保持“严”的行政执法主基调(diao),坚持“零容忍(ren)”,锚(mao)定“高质量(liang)”,在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中,把(ba)握好法律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构成要件,从严追究(jiu)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中介机(ji)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积极支撑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等工作,构建“长牙带(dai)刺”立体追责体系。
证监会也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法律规定,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shi)坚持“一案双查”,对未(wei)勤(qin)勉(mian)尽责的中介机(ji)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sheng)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