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wang)时(shi)刻资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xun)员 贺艺蕾(lei) 长沙报道(dao)
夫(fu)妻起诉离婚期间,男方数次抢夺孩(hai)子,甚至出现暴(bao)力行为。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min)法院就此发出全省首份人格权(quan)侵害禁令。
“现在‘抢娃’可以说(shuo)是一种(zhong)普遍现象。”2月(yue)24日,记者前往岳麓区法院采访(fang)了解到,今年2月(yue)起施行的(de)《最高人民(min)法院关于适(shi)用<中华人民(min)共和国民(min)法典>婚姻家庭编的(de)说明(shi)(二)》,对(dui)“抢娃”行为进行了明确、重点规(gui)定。
抢了娃,不仅可能被发出禁令,还有其他需要承受(shou)的(de)后果。法官表示,即使夫(fu)妻双方都有抚养能力,但如果一方曾实施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行为,将成为争夺抚养权(quan)的(de)不利“案底”。
承办法官李亦雯(wen)向申请(qing)人送达人格权(quan)侵害禁令。
记者:以这起案件为例,遇到“抢娃”该如何请(qing)求(qiu)法院的(de)庇护?
法官李亦雯(wen):以此次我院审查的(de)“全省首份人格权(quan)侵害禁令”案件为例,杨女士和熊先生育有未(wei)满2周(zhou)岁的(de)孩(hai)子小熊。在双方分居及起诉离婚期间,熊先生多次通过暴(bao)力手段抢夺、藏匿(ni)小熊,侵害了杨女士作为母亲的(de)监护权(quan)。
杨女士在熊先生抢夺孩(hai)子第一时(shi)间进行了报警,后续(xu)通过妇联求(qiu)助(zhu),对(dui)接联系(xi)到岳麓法院与妇联驻点成立的(de)“一站式”反家暴(bao)服务中心(xin)——这种(zhong)暴(bao)力“抢娃”行为是一种(zhong)变相家暴(bao)。而且(qie),“抢娃”一方即使抢夺行为不涉嫌刑(xing)事犯罪,也可能成为法院的(de)禁令对(dui)象。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说明(shi)(二)第12条,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deng)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min)法院申请(qing)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shi)用民(min)法典第997条规(gui)定申请(qing)人格权(quan)侵害禁令的(de),人民(min)法院依法予以支(zhi)持。
大家审查后认为,杨女士的(de)申请(qing)符合相关规(gui)定,遂(sui)依法作出人格权(quan)侵害禁令。
记者:男方及家属如果不履行禁令,会承担什么法律(lu)后果?
法官李亦雯(wen):法院向熊先生发出人格权(quan)侵害禁令,限熊先生自收到裁(cai)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孩(hai)子送回杨女士住(zhu)所;禁止熊先生及其近亲属实施抢夺、藏匿(ni)子女或擅(shan)自将子女带离杨女士现居住(zhu)所等(deng)侵害杨女士监护权(quan)的(de)行为。
如未(wei)主(zhu)动履行的(de),情节(jie)较轻,法院采取罚款或拘留的(de)形式,并(bing)劝诫(jie)他进行履行;情节(jie)严(yan)重的(de),可能构成拒执(zhi)罪,法院会将犯罪线(xian)索(suo)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抢娃”往往是一种(zhong)双向的(de)行为,法院如何认定夫(fu)妻双方谁占理?
法官李亦雯(wen):这件案子相对(dui)来说(shuo)比较“拎得清”,首先小熊未(wei)满2周(zhou)岁,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说明(shi)(二)第13条,可以参照民(min)法典第1084条规(gui)定处理。民(min)法典第1084条规(gui)定,离婚后,不满两(liang)周(zhou)岁的(de)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而父亲一方有通过暴(bao)力手段抢夺、藏匿(ni)的(de)行为,这是法律(lu)上明确否定的(de)。
其他情形,婚姻家庭编司法说明(shi)(二)也有规(gui)定。
比如,第12条指出,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一方以另一方存在赌(du)博、吸毒、家庭暴(bao)力等(deng)严(yan)重侵害未(wei)成年子女合法权(quan)益(yi)情形,主(zhu)张其抢夺、藏匿(ni)行为有合理事由的(de),人民(min)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中止探望或者变更抚养关系(xi)等(deng)途径(jing)解决(jue)。对(dui)父母某(mou)一方实施抢夺行为后但未(wei)提交(jiao)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结合听证等(deng)程序审查确定存在申请(qing)人主(zhu)张的(de)侵害事实的(de),对(dui)申请(qing)人的(de)禁令应当予以支(zhi)持。
第14条指出,未(wei)成年子女已满两(liang)周(zhou)岁的(de),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de),人民(min)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wei)成年子女的(de)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实施家庭暴(bao)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du)博、吸毒等(deng)恶(e)习;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yan)重违反夫(fu)妻忠实义务情形;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且(qie)另一方不存在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等(deng)严(yan)重侵害未(wei)成年子女合法权(quan)益(yi)情形;其他不利于未(wei)成年子女身心(xin)健康的(de)情形。
至于一些“拎不清”的(de)案子,法院会组织双方听证,结合事实和法律(lu)法规(gui)进行考量处理。
承办法官与“一站式”反家暴(bao)服务中心(xin)工作人员向申请(qing)人释(shi)法析理。
记者:“抢娃”这种(zhong)事情发生得多吗?
法官汪样(yang):很普遍,可以说(shuo)已经成了一种(zhong)社(she)会现象,这也是为什么最高院会把“抢娃”作为新规(gui)重点,在婚姻家庭编司法说明(shi)(二)中,有3条规(gui)定都涉及到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的(de)法律(lu)后果。
大家在办理离婚案件、同居关系(xi)子女抚养纠纷(fen)中都会遇到这类问题。现在有了明确规(gui)定,大家处理这类案件就有法可依了。
包括第14条里(li)面(mian)也规(gui)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的(de)情形,法院会将其作为一个不利因素进行考量。去年下半年大家接连审理的(de)两(liang)起案件,都有“抢娃”的(de)情形,考虑到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相当,而一方存在“抢娃”行为,最后都判决(jue)了由另一方直接抚养未(wei)成年子女。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min)法院关于适(shi)用<中华人民(min)共和国民(min)法典>婚姻家庭编的(de)说明(shi)(二)》
第十(shi)二条 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deng)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min)法院申请(qing)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shi)用民(min)法典第九百九十(shi)七条规(gui)定申请(qing)人格权(quan)侵害禁令的(de),人民(min)法院依法予以支(zhi)持。
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一方以另一方存在赌(du)博、吸毒、家庭暴(bao)力等(deng)严(yan)重侵害未(wei)成年子女合法权(quan)益(yi)情形,主(zhu)张其抢夺、藏匿(ni)行为有合理事由的(de),人民(min)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中止探望或者变更抚养关系(xi)等(deng)途径(jing)解决(jue)。当事人对(dui)其上述主(zhu)张未(wei)提供证据证明且(qie)未(wei)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相关请(qing)求(qiu)的(de),人民(min)法院依照前款规(gui)定处理。
第十(shi)三条 夫(fu)妻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deng)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另一方请(qing)求(qiu)行为人承担民(min)事责任(ren)的(de),人民(min)法院可以参照适(shi)用民(min)法典第一千零(ling)八十(shi)四条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de)有关规(gui)定,暂时(shi)确定未(wei)成年子女的(de)抚养事宜,并(bing)明确暂时(shi)直接抚养未(wei)成年子女一方有协助(zhu)另一方履行监护职责的(de)义务。
第十(shi)四条 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qiu)直接抚养已满两(liang)周(zhou)岁的(de)未(wei)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de),人民(min)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wei)成年子女的(de)原则,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一)实施家庭暴(bao)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有赌(du)博、吸毒等(deng)恶(e)习;
(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其他严(yan)重违反夫(fu)妻忠实义务情形;
(四)抢夺、藏匿(ni)未(wei)成年子女且(qie)另一方不存在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等(deng)严(yan)重侵害未(wei)成年子女合法权(quan)益(yi)情形;
(五)其他不利于未(wei)成年子女身心(xin)健康的(de)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