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meng)对美国科技(ji)巨头(tou)罚款7亿欧元
欧盟(meng)委员会23日发布资讯公报,认定美国苹果企业和元宇宙平台企业违反《数字市场(chang)法案》,对两家(jia)企业分别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罚款。
声明说,苹果企业在其(qi)应用商店中限制应用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第三方渠道,剥夺了用户获取替代优惠服务的权利(li)。苹果企业未能证明相关限制具有必要性,欧盟(meng)要求(qiu)其(qi)马上解除相关限制,并不得再采取具有类似效果的做法。
声明说,元宇宙平台企业2023年在欧盟(meng)地区(qu)推出“同意或付费”模式,要求(qiu)其(qi)旗下“脸(lian)书”和“照片墙”用户要么同意将个(ge)人数据(ju)整合用于接收个(ge)性化广(guang)告,要么支付月费以使用无广(guang)告版本服务。欧盟(meng)认为这一模式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qiu),因此作出处罚决(jue)定。
声明说,若苹果和元宇宙平台企业未在60天(tian)内落实整改,可能面临进一步(bu)罚款。此次处罚为欧盟(meng)《数字市场(chang)法案》生效以来首次作出的非合规认定。
转自:新华社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