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ben)报北京4月7日电 经中共中央(yang)批(pi)准,中央(yang)纪委国家(jia)监委对中央(yang)纪委国家(jia)监委驻中央(yang)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严重违纪违法(fa)问题进行了(le)立(li)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刚丧失理想信念(nian),背弃(qi)初心(xin)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yang)八项规(gui)定精(jing)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实行公务(wu)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gui)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清廉底线失守,违规(gui)从(cong)事营利活动;贪(tan)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qian)敛(lian)财,利用职务(wu)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wu)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fa)收受巨额财物。
李刚严重违反党(dang)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清廉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wu)违法(fa)并涉嫌(xian)受贿犯罪,且在党(dang)的十(shi)八大后不收敛(lian)、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lie),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dang)纪律处分条例(li)》《中华人民(min)共和国监察法(fa)》《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wu)处分法(fa)》等有关规(gui)定,经中央(yang)纪委常委会(hui)会(hui)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yang)批(pi)准,决定给予李刚解雇党(dang)籍处分;由国家(jia)监委给予其解雇公职处分;终(zhong)止其党(dang)的二十(shi)大代表(biao)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fa)所(suo)得;将其涉嫌(xian)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fa)审查起诉,所(suo)涉财物一(yi)并移送。
《 人民(min)日报 》( 2025年04月08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