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云南省交通运输(shu)综合行政(zheng)执(zhi)法局
发布《关于2025年五一节假日期间临时限制货运车(che)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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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五一节假日期间
临时限制货运车(che)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shu)车(che)辆道路通行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gu),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行车(che)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shu)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lu)法规(gui),决定在(zai)2025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对(dui)危险货物运输(shu)、大件运输(shu)、重型货运等3类货运车(che)辆在(zai)云南省行政(zheng)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实施临时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xiang)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lie)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shu)规(gui)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ran)、毒害(hai)、感染(ran)、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大件运输(shu)车(che)辆是指按照《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shu)许可实施细则》规(gui)定作出准予行政(zheng)许可决定的运输(shu)车(che)辆。重型货运车(che)辆是指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che)类型》(GA 802—2019)注册(ce)登记车(che)辆类型为“重型载(zai)货汽车(che)”、登记使(shi)用性质为“货运和危化品运输(shu)的重型半挂车(che)”的车(che)辆。
二、高速公路是指在(zai)云南省行政(zheng)区域内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建(jian)成(cheng)通车(che)的国家高速公路、云南省级高速公路。
三、2025年4月30日14时至5月1日14时、5月4日14时至5月5日24时,上(shang)述两个时段,全省高速公路原则上(shang)临时限制危货运输(shu)、大件运输(shu)、重型货车(che)通行。各道路运输(shu)经营单位要根据本通告规(gui)定,科学规(gui)划运输(shu)车(che)辆通行时间、路线,错时、错峰通行,并服从现场执(zhi)法人员管理。
四、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shu)车(che)辆在(zai)2025年五一节假日期间,临时限制通行全省高速公路。涉及国计民生的能(neng)源物资、医疗急(ji)救、民生物资,确需运输(shu)的,提前与属地公安交管部门(men)联系,就(jiu)近、错时、错峰快(kuai)速通行,最大限度保障物资运输(shu)车(che)辆便捷通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gui)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men)、交通运输(shu)执(zhi)法部门(men)依照相关法律(lu)法规(gui)予以处罚(fa)。导致严重后果构成(cheng)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ze)任。
特此通告。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云南省交通运输(shu)综合行政(zheng)执(zhi)法局
2025年4月25日
转(zhuan)自(zi):“云南交警(jing)”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