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江苏苏州市吴江区震(zhen)泽镇曹村村,村委会会议室里,一场“乡间仲裁”现场会正在进行(xing)。
“我的诉求(qiu)是尽快取得前面邻居(ju)的同意,翻建新房。”
“如果他(ta)翻建房屋时过于靠近(jin)村道,会影响村庄整体面貌(mao),我不愿意签字。”
现场会刚开始,双方当事(shi)人分别陈述(shu)。
事(shi)情还得从(cong)两年前说起(qi)。曹村村第九村民组金某家房子老化严(yan)重,要翻建。为避免邻里矛盾,当地政府部门在建房审批时,“四邻签字”是重要参考(kao)意见。与(yu)金某家相(xiang)邻的几家人都签了字,偏偏南(nan)边的邻居(ju)沈某不肯(ken)签,村委会多(duo)次调解,每(mei)次都无功而还。
今年年初,震(zhen)泽镇试行(xing)“乡间仲裁”机制,在法律框架内以村规民约为基础,依托“乡间仲裁员”,发挥集体智慧,寻求(qiu)社会共识。很快,震(zhen)泽镇针对这起(qi)纠纷启动“乡间仲裁”程序(xu),成(cheng)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人等构成(cheng)的仲裁组。仲裁组在镇纪委监督下,经过汇报(bao)调研情况、当事(shi)方现场辩论、仲裁组不记(ji)名投票等流程,当场作出“裁决”。双方当事(shi)人最终达成(cheng)一致并签字确认,一场纠纷得到解决。
《 人民日报(bao) 》( 2025年04月10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