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实体(ti)清单工作机制
公 告(gao)
2025年 第8号
为维护国家(jia)主权(quan)、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对外贸易(yi)法》《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国家(jia)安全法》《中华人民(min)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guan)法律,不可靠实体(ti)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ti)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guan)规定,决定将护盾人工智能企业(Shield AI,Inc.)、内华达山脉企业(Sierra Nevada Corporation)、赛博勒克斯(si)企业(Cyberlux Corporation)、边缘自治运营企业(Edge Autonomy Operations LLC)、Group W企业(Group W)和哈德森技术企业(Hudson Technologies Co.)等6家(jia)实体(ti)列入不可靠实体(ti)清单,并采取以下(xia)处(chu)理(li)措施(shi):
一(yi)、禁止上(shang)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guan)的进出口活动;
二、禁止上(shang)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
本(ben)公告(gao)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ti)清单规定》实行。
本(ben)公告(gao)自2025年4月10日(ri)12时01分起实施(shi)。
不可靠实体(ti)清单工作机制
(商(shang)务部代(dai)章)
2025年4月9日(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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