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近十年来,校园欺凌治理行动不断开展,但校园欺凌现象仍屡(lu)禁不止。2025年3月,四川省德阳市推出一项中考招生(sheng)新政——将校园欺凌纳入初(chu)中生(sheng)综合(he)素质评价体系,被认定“校园欺凌”的学(xue)生(sheng),在初(chu)中毕业生(sheng)综合(he)素质评价中只能获评C或D等级,不能被录取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这项新政甫一出台便引(yin)发热议,以升学(xue)“高压线(xian)”倒逼(bi)各(ge)方责任主体,能否(fou)达到预期效果(guo)?(3月30日《中国资讯周刊(kan)》)
四川省德阳市这一政策(ce),试图以升学(xue)的“紧箍咒”来遏制校园欺凌恶行,是一次有(you)益尝试,初(chu)衷无(wu)疑是美(mei)好的,值得肯定。但问题是,此举虽然是砸向校园欺凌的一记重拳(quan),然而这一拳(quan)头的威力能否(fou)真正发挥,却值得关注与(yu)探讨。
事实上,将校园欺凌与(yu)升学(xue)挂(gua)钩,德阳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这一政策(ce)在实际落地过程中遭遇实行难,首先是校园欺凌认定难,这是全(quan)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
校园欺凌认定难,带来的危害(hai)不容小觑。对(dui)于受害(hai)者而言,欺凌行为得不到及时认定和处理,不仅身体上可能持续遭受伤(shang)害(hai),心理上也(ye)会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严重影响(xiang)身心健康。从教育环境来看,校园欺凌认定的缺失,会让欺凌者得不到应有(you)的惩(cheng)戒,从而助长其嚣张气焰,破坏校园的和谐与(yu)安宁,影响(xiang)正常的教学(xue)秩序。更为严重的是,这损害(hai)了社会的公平正义(yi)和法律的权威性,让人们对(dui)校园欺凌治理失去信心。
其实,为规(gui)范校园欺凌的认定和处理,有(you)关方面早就出台了一系列法规(gui)。2021年,教育部颁(ban)布的《未成年人学(xue)校保(bao)护规(gui)定》明确要求,学(xue)校接(jie)到关于学(xue)生(sheng)欺凌报告(gao)的,应当马上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ti)交学(xue)生(sheng)欺凌治理组织(zhi)认定和处置,并通知相关学(xue)生(sheng)的家长参与(yu)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2024年教育部办(ban)公厅印发通知,再次强调各(ge)校要成立学(xue)生(sheng)欺凌治理委(wei)员会,对(dui)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依规(gui)处理。然而,现实中不少学(xue)校要么没有(you)成立这一组织(zhi),要么即便成立了该组织(zhi),其实际效用却大打折扣。
追根溯源,这还在于校园欺凌认定机制存在缺陷。一方面,学(xue)校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既是利害(hai)关系方,又承担上报职责,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冲(chong)突,使(shi)得学(xue)校在面对(dui)校园欺凌事件时,往往会在“上报即被问责”和“不报可能无(wu)责”之间(jian)选择后者,导致许多欺凌事件被隐(yin)瞒或淡(dan)化处理。另(ling)一方面,现有(you)法规(gui)虽然对(dui)校园欺凌的认定和处理提(ti)出了要求,但在具体操作层面,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流程,使(shi)得学(xue)校在认定过程中无(wu)所适从,容易出现认定不规(gui)范、不准确的问题。
要破解校园欺凌认定难的困局,须多管齐下,完善认定机制。首先,要明确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进一步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让学(xue)校在认定过程中有(you)章可循。其次,引(yin)入外部监督力量,如教育主管部门、家长代表、法律专(zhuan)家等,参与(yu)校园欺凌的认定和处理,形(xing)成多元共(gong)治的局面。此外,还需(xu)建(jian)立健全(quan)校园欺凌举报和反馈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确保(bao)受害(hai)者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应。
校园欺凌问题关乎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关乎教育的公平与(yu)正义(yi)。校园欺凌惩(cheng)治加码(ma),固然重要,但更要理顺(shun)认定机制。只有(you)这样,才能让校园欺凌得到及时认定和有(you)效治理,惩(cheng)治制度才能真正发挥效用,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quan)、和谐的成长环境,守护他们的美(mei)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