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zhe)孙(sun)满桃)快递包裹也能(neng)“套娃”?商品内外包装印有两个不(bu)同平台,竟(jing)是网店跨平台无货源代发!
于是,电商平台为网店开出74000元违约单,网店却(que)跑路了……
最终,平台无奈将店铺注销前的(de)唯一股东起(qi)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及维权合理开支。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这起(qi)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宣判,认为网店利用消费者(zhe)对于平台的(de)信誉保证(zheng),多次以“非法无货源跨平台发货”的(de)方式套取不(bu)正当经济(ji)利益,扰乱市场(chang)秩序,并判决某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7400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5000元。
案情显示,原告系某电商平台,某公(gong)司系该平台内涉案店铺的(de)经营者(zhe),小何为某公(gong)司在注销前的(de)唯一股东。原告接到数十起(qi)消费者(zhe)投诉,均反映在涉案店铺购买(mai)的(de)商品系从其他电商平台发货,快递包裹中(zhong)带有其他平台的(de)Logo,商品质量、物流及售(shou)后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ti)。
原告认为,涉案店铺借用其平台品牌“跨平台发货”,实施了欺诈消费者(zhe)和非法使用消费者(zhe)信息的(de)行为。原告向某公(gong)司开出了5笔共计74000元违约单,但某公(gong)司未履行上(shang)述违约单确定的(de)义务,也未向平台提供相反证(zheng)据。后原告发现某公(gong)司已经注销,于是将某公(gong)司注销前的(de)唯一股东小何起(qi)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7400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某公(gong)司之间订(ding)立了平台服务协议,某公(gong)司在原告平台登录并申请入驻、勾选确认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同意遵守协议及相关规则约束。
该案中(zhong),根据在案证(zheng)据可知,某公(gong)司在原告处开设店铺后,利用消费者(zhe)对于平台在商品质量、物流服务、售(shou)后服务等(deng)方面的(de)信誉保证(zheng),多次以“非法无货源跨平台发货”的(de)方式套取不(bu)正当经济(ji)利益,扰乱了市场(chang)秩序,违反了平台协议中(zhong)对于违约责任的(de)相关规定。此外,某公(gong)司多次不(bu)当使用消费者(zhe)信息用于跨平台发货,违反了协议约定的(de)“商家声(sheng)明与保障”及附件(jian)的(de)相关规定。
某公(gong)司的(de)上(shang)述行为明显违背了其与原告签署的(de)协议约定和平台规则,且(qie)未提供证(zheng)据证(zheng)明其不(bu)存在上(shang)述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院进一步认为,原告有权依(yi)据《平台在线服务协议》等(deng)平台规则对某公(gong)司进行违规处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综合考虑(lu)某公(gong)司的(de)过(guo)错程度及对原告平台经营秩序的(de)影响,原告开出的(de)违约金额不(bu)存在过(guo)高(gao)情形。另外,某公(gong)司的(de)清算报告中(zhong)载明“若有未尽债务,股东承诺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被告小何作为某公(gong)司的(de)唯一股东,应当偿还公(gong)司尚(shang)未履行的(de)债务。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小何向原告某电商平台支付违约金7400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5000元,驳回原告的(de)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sheng)效。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ting)副(fu)庭(ting)长、四级高(gao)级法官袁建华表示,此案肯定了电商平台依(yi)规治理经营者(zhe)跨平台发货的(de)行为,引导经营者(zhe)为消费者(zhe)提供优(you)质商品、诚信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hu)网络交(jiao)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