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yue)23日(ri),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中共中央批(pi)准(zhun),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shi)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ji)陆(lu)克华(hua)严(yan)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an)审查调查。
经查,陆(lu)克华(hua)丧失理想信念,背(bei)弃初心使命,搞“低级红”“高级黑”,结交政治骗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jing)神,推动违规举债融资(zi)兴建楼堂馆所,接受可(ke)能(neng)影响公正实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ming)问题,在干部(bu)选(xuan)拔任用工作中为他(ta)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借用车辆(liang)并接受司(si)机人员服务,接受可(ke)能(neng)影响公正实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权(quan)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长期痴迷(mi)赌博;贪欲膨胀,把公权(quan)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yu)商人老板沆瀣一气,搞权(quan)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ta)人在工程承揽(lan)、企业经营、项目审批(pi)等方(fang)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陆(lu)克华(hua)严(yan)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lu)、组织纪律(lu)、清廉纪律(lu)、工作纪律(lu)和生活纪律(lu),构成严(yan)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hou)不收敛、不收手,性(xing)质严(yan)重,影响恶劣,应予严(yan)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lu)处分条例》《中华(hua)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hua)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pi)准(zhun),决定给予陆(lu)克华(hua)解雇党籍(ji)处分;由(you)国家监委给予其解雇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重庆市(shi)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zi)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