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tai)国媒体(ti)《曼谷邮报》13日报道,泰(tai)国将于14日开(kai)始实(shi)施一项(xiang)新的法规,该法规要求金(jin)融(rong)机构、电信运营商和社交媒体(ti)平(ping)台所有者承担未能遏制诈骗的责(ze)任。
泰(tai)国副总理兼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部(bu)部(bu)长(chang)巴(ba)瑟表示,新法规旨在(zai)保护人们免受电话和网络渠道的诈骗而损(sun)失资产(chan)。
这一名为《预(yu)防和打击技术犯罪措施法规》要求,金(jin)融(rong)机构和企业经营者披露涉嫌参与(yu)诈骗的账户和金(jin)融(rong)交易(yi)信息,还必须冻结可疑账户和交易(yi);电话和电信服务提供商必须筛选可能涉及诈骗的短信,并停(ting)止与(yu)诈骗相关的电信服务。
未能遵守反诈骗措施的金(jin)融(rong)机构、电信运营商和社交媒体(ti)平(ping)台所有者将被处以最高50万泰(tai)铢(约10.6万元人民(min)币(bi))的罚款。任何(he)对此类失职行为负(fu)有责(ze)任的个人将被处以最高1年监禁和最高10万泰(tai)铢的罚款。
根据新法规,未能让手机用户正确注册服务以防止诈骗的责(ze)任人将面临最高1年的监禁和最高10万泰(tai)铢的罚款。
收集、泄露或使用他(ta)人数据的诈骗者将面临最高1年的监禁和最高10万泰(tai)铢的罚款。
泰(tai)国还修订了一项(xiang)关于数字资产(chan)业务的法规,要求其(qi)他(ta)国家的数字资产(chan)交易(yi)所在(zai)泰(tai)国提供服务之前,必须先获得泰(tai)国的服务许可。新修订的法规也(ye)于14日生效。
此前,泰(tai)国当局很难阻止可能支撑诈骗者汇款的外(wai)国数字资产(chan)交易(yi)所的可疑交易(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