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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女职工的离职遭遇(yu),引来(lai)社会关注。据(ju)上游资讯报道,张莉是某技师学院一名合同制教师,自1993年起,她在该学院及其前身学校连续工作31年,已年满50岁。在2024年2月,临近退休时,她却被学院以劳动(dong)合同到(dao)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
4月13日,“任教31年临近退休遭解聘”当事(shi)人张莉发文陈述。
文中写到(dao),泰安技师学院人事(shi)处3月1日打电话通知(zhi)合同到(dao)期,“到(dao)期不再续签,让我尽(jin)快去人事(shi)处在解除终止协议证明(ming)书和补偿协议书上签字。”
张莉表示,自己提出续签劳动(dong)合同和退休保障问题的申请(qing),并多次拨打12345反映问题,学院4个多月后同意办理退休手续,“自从3月1日开始学院就单方面强制停止了我的工作,停发了我的工资,终止缴纳各项保险(xian)。”
张莉还表示,泰安技师学院人事(shi)处负责人3月27日接受(shou)记者采(cai)访时在撒谎,“他们说2月份给我打电话通知(zhi)我合同到(dao)期了,并且(qie)给了我一个合同到(dao)期的方案(an),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拿补偿金”,“可事(shi)实是我接到(dao)学院人事(shi)处电话通知(zhi)的确切时间(jian)是3月1日,电话内容是说我的劳动(dong)合同到(dao)期了,到(dao)期不再续签。”
此(ci)前据(ju)媒体报道,张莉告诉记者,她曾是山东省泰安市泰安技师学院一名合同制教师,自1993年起,她在该学院及其前身学校连续工作31年,已年满50岁。在2024年2月,临近退休时,却被学院以劳动(dong)合同到(dao)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
3月27日,记者来(lai)到(dao)泰安技师学院,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她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学院会满足。泰安技师学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学院目前一直在和张莉沟(gou)通,等待她来(lai)办理退休手续。
张莉表示,泰安技师学院长期未与她签订劳动(dong)合同,直至2008年《劳动(dong)合同法》实施后才签订,张莉与学院共签订4份劳动(dong)合同。多年来(lai),她的工资一直维持在较(jiao)低水平,从2002年的500元,到(dao)最后每月仅2000元左右,与有编制的教师相比,差距悬殊,从未享受(shou)过同工同酬的待遇(yu)。
“我在学院和其他有编制的教师做同样的工作,我作为班主任,曾多次获(huo)得各类奖项和荣誉。但我在学院受(shou)到(dao)的不公正待遇(yu)却让我难以释怀。”张莉向记者展示了她获(huo)得的26本荣誉证书,她多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学院给张莉的《解除/终止协议证明(ming)书》。图源:上游资讯
3月27日,记者来(lai)到(dao)泰安技师学院,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她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学院会满足。
“去年2月份大家确实给张莉打了电话,通知(zhi)她合同到(dao)期了。大家给了她一个合同到(dao)期的方案(an),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如果不续签,大家支付补偿金,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她当时不同意这个方案(an),要求在学院退休。大家跟(gen)相关的部门、律师都沟(gou)通过,学院在开党委(wei)会研究后,同意了她的要求。大家在去年6月给了张莉一份书面的文件(jian),同意给她办理退休并依法享受(shou)养老待遇(yu),她也在文件(jian)上签字了。”该学院人事(shi)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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