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jing)3月27日讯 3月26日,聚飞光电(300303.SZ)发布公告称,企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zong)经(jing)理邢美正(zheng)、副总(zong)经(jing)理李丹宁(ning)、董事会秘书于芳(fang)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上(shang)述三人计划合计减持企业股份不超过2095万股,占企业总(zong)股本比例不超过1.49%。
公告显(xian)示,聚飞光电董事长兼总(zong)经(jing)理邢美正(zheng)持有企业股份1.09亿股,占企业总(zong)股本比例为7.73%,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持有企业股份1.43亿股,占企业总(zong)股本比例为10.17%。邢美正(zheng)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jing)价(jia)方式,共减持企业股份不超过2000万股,占企业总(zong)股本的比例为1.42%。
另据公告,副总(zong)经(jing)理李丹宁(ning)、董秘于芳(fang)分别持有企业股份180万股、201.79万股,分别占企业总(zong)股本比例为0.1278%、0.1433%,二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jing)价(jia)方式,分别减持企业股份不超过45万股、不超过50万股,分别占企业总(zong)股本的比例为0.0320%和0.0355%。
此外,上(shang)述三人减持原因(yin)均为个人资金需求。其中,董事长兼总(zong)经(jing)理邢美正(zheng)减持股份来(lai)源为非交易过户取得的企业股份,副总(zong)经(jing)理李丹宁(ning)减持股份来(lai)源为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董秘于芳(fang)减持股份来(lai)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上(shang)市前的企业股份和因(yin)权益(yi)分派送转的股份及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聚飞光电曾因(yin)自(zi)有资金理财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和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深(shen)交所(suo)下发的监管函,企业被采取责令改正(zheng)措施。
监管函显(xian)示,聚飞光电使用自(zi)有资金理财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xin)息披露义务,2021年,企业使用自(zi)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jing)审计净资产的10%,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临时公告;2023年至2024年,企业部分期间使用自(zi)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超过企业股东大会授权。
另据监管函,聚飞光电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xian)金管理的投资期限(xian)授权不明确。2021年至2023年间,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多个非保(bao)本型(xing)理财产品。
此外,聚飞光电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2017年2月至2021年5月期间,企业与时任监事曹石麟共同投资深(shen)圳市聚强(qiang)晶体有限(xian)企业,但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xin)息披露义务。
2024年12月18日,聚飞光电发布公告称,企业召集相(xiang)关部门对《责令改正(zheng)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shen)入(ru)分析,同时认真检视企业实际(ji)情况(kuang),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以强(qiang)化企业内控管理,提(ti)升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