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资讯(wen)从国家消防救援局获悉,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neng)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矿(kuang)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火灾统(tong)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和国家统(tong)计局联合印发的《火灾统(tong)计管理规定》同步废止。
《规定》将归口(kou)管理部门(men)由公安部调整为国家消防救援局,规定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建立火灾数据共享(xiang)通报机制,汇总掌握全国的火灾情(qing)况。明确“国家消防救援局归口(kou)管理全国的火灾统(tong)计工作(zuo),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承(cheng)担(dan)火灾统(tong)计管理职能(neng)的其他(ta)部门(men)、主管单位分级负(fu)责”的管理体制;对军事设施、矿(kuang)井地下部分、核电(dian)厂、海上石(shi)油天然气设施、森林草原以及(ji)铁路系统(tong)、水上航运、民用航空器(qi)、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领(ling)域和地区的火灾统(tong)计职责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规定》延长了火灾死亡统(tong)计时限,增加了“受(shou)灾户”火灾等级划分标准,调整了火灾损(sun)失等级划分标准。根据火灾伤亡救治(zhi)资料和医学(xue)研究临床数据,将火灾死亡统(tong)计时限从7日延长至30日,更加准确反映火灾给人民群众(zhong)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在对城乡居民家庭火灾的统(tong)计中,重新将“受(shou)灾户”列入火灾等级划分标准,明确了“户”与“受(shou)灾户”的定义和计算方法。根据经济社(she)会发展情(qing)况,将原“1000万元(yuan)、5000万元(yuan)、1亿元(yuan)”对应的“较大、重大、特(te)别重大”火灾损(sun)失等级划分标准,分别调整为“3000万元(yuan)、1亿元(yuan)、3亿元(yuan)”。
《规定》还增加了“轻微火灾”分类。在分析火灾历(li)史统(tong)计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居民人均可支(zhi)配收(shou)入和城镇(zhen)农村、东部西部的收(shou)入差距,在“一般”火灾等级中增加“轻微火灾”分类,明确“无人员伤亡且(qie)直接(jie)财产损(sun)失低于1000元(yuan)的为轻微火灾”,并规定了现(xian)场登记统(tong)计轻微火灾的工作(zuo)机制。
同时,《规定》强化了火灾统(tong)计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火灾统(tong)计数据不应当直接(jie)作(zuo)为考核、评价区域性消防工作(zuo)和地区消防安全形(xing)势的指标,鼓励探索消防安全综合评价体系”。依法设定火灾统(tong)计机构、单位及(ji)其负(fu)责人、火灾统(tong)计调查对象的职责、义务(wu);强调火灾统(tong)计管理主体“防范和惩治(zhi)统(tong)计造假、弄虚作(zuo)假”的责任。建立和畅通统(tong)计违法举报渠道,增设统(tong)计违法通报、移送制度(du);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火灾统(tong)计资料,伪造篡改火灾统(tong)计数据,违法干预火灾统(tong)计工作(zuo),拒绝、阻碍火灾统(tong)计调查和统(tong)计监督检(jian)查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chu)理、处(chu)分的措施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