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jin)几年,网络直播行业用户和市场规模(mo)持续(xu)增长。据统计,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mo)已达8.33亿(yi),占网民(min)整体的75.2%,职业主播数量达3880万人。
今天,北京互(hu)联网法院就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bao),网络主播在(zai)直播中(zhong)的以下行为涉嫌构成侵权,要(yao)高度(du)注意。
1.未经许可(ke)在(zai)网络直播中(zhong)播放(fang)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侵权。
2.未经许可(ke)在(zai)直播中(zhong)演唱、朗诵他人作品等也是网络直播著作权纠纷(fen)中(zhong),构成侵权的常(chang)见类型。
3.未经许可(ke)在(zai)直播间中(zhong)展示、先容他人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为直播间引流也成为实(shi)践中(zhong)常(chang)见的侵权模(mo)式。
直播带(dai)货时使用他人录音制品
作为背景音乐应当支付报(bao)酬
基本案情:原告甲集体管理(li)协会系(xi)著作权集体管理(li)组织,经涉案歌曲录音制编辑授权后,依法有权就涉案录音制品获取报(bao)酬并就侵权行为进行维权。被告乙公(gong)司系(xi)某知名电商直播账号的运营(ying)主体,其在(zai)直播卖货时将涉案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fang),但并未向原告支付使用费(fei)用。
裁(cai)判要(yao)点:著作权法第(di)四十五条赋予了录音制编辑对特定使用情形享有获得报(bao)酬的权利(li)。依据该(gai)条规定,他人在(zai)将录音制品用于广播或向公(gong)众传(chuan)播时须向后者支付报(bao)酬。本案被告乙公(gong)司作为某知名电商直播账号的运营(ying)主体,在(zai)直播时使用涉案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未向原告支付报(bao)酬,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裁(cai)判结果: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元(yuan)及合理(li)开支40元(yuan)。一审判决作出后,双(shuang)方当事人未上诉(su),一审判决已生效。
直播平(ping)台以“陪你看”方式
提供影视作品回放(fang)服务构成侵权
基本案情:原告甲公(gong)司享有某网络热门电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chuan)播权及维权权利(li)。被告乙公(gong)司在(zai)其经营(ying)的YY网站上设置了“陪你看”专区,为主播提供影视作品,由主播陪同网络用户一起观看涉案电视剧,并提供回放(fang)服务。
裁(cai)判要(yao)点:被告乙公(gong)司设置“陪你看”专区,并承诺向主播提供相应的影视资源,其目的系(xi)通过上述经营(ying)行为获得用户认知、吸引用户参(can)与、提升用户黏性,并最终(zhong)获得相应的经营(ying)利(li)益。被告乙公(gong)司将“陪你看”专区作为一种网站经营(ying)模(mo)式,允许用户分享直播间后保存直播回放(fang)视频等,且已注意到该(gai)种经营(ying)模(mo)式下产生的版权侵权风险,理(li)应承担与该(gai)种经营(ying)模(mo)式所(suo)获收益相匹配的义务及责任,其行为构成信息网络传(chuan)播权侵权。
裁(cai)判结果: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乙公(gong)司赔偿原告甲公(gong)司经济损失及合理(li)开支共计80000元(yuan)。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shuang)方当事人未上诉(su),一审判决已生效。
主播未经授权
擅自(zi)“直播讲书”构成侵权
基本案情:原告张某系(xi)某小说著作权人,被告甲公(gong)司系(xi)某直播平(ping)台的经营(ying)者,被告刘某系(xi)某直播平(ping)台网络主播。被告刘某未经授权,在(zai)某直播间播讲某小说,并在(zai)直播回放(fang)中(zhong)供不(bu)特定的网友在(zai)选定的时间内播放(fang)直播内容。
裁(cai)判要(yao)点:被告刘某提供直播回放(fang)的行为,符(fu)合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gong)众提供作品,使公(gong)众可(ke)以在(zai)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特征,侵害了原告张某关(guan)于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chuan)播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裁(cai)判结果: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张某经济损失15000元(yuan)及合理(li)支出9890元(yuan)。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shuang)方当事人未上诉(su),一审判决已生效。
直播平(ping)台未经合法授权
提供录音制品供主播使用构成侵权
基本案情:原告甲公(gong)司享有某音乐作品的录音录像制编辑权,并同意将其依法拥(yong)有的音像节目的在(zai)大陆地区的线下实(shi)体卡拉(la)OK领域的放(fang)映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chuan)播权信托音集协管理(li)。原告甲公(gong)司发现被告乙公(gong)司在(zai)其运营(ying)的直播App中(zhong)向用户提供点歌服务,用户创建房(fang)间并点选歌曲后,可(ke)以向公(gong)众提供该(gai)歌曲的在(zai)线播放(fang)服务,或者使用伴奏进行翻(fan)唱。
裁(cai)判要(yao)点:直播平(ping)台为主播提供音乐曲库应当获得合法授权,并负有审查授权方权利(li)来源的义务。本案中(zhong),被告乙公(gong)司与案外人丙(bing)公(gong)司签(qian)订的合同中(zhong)虽然包含了以直播方式使用涉案录音制品的授权权利(li),但是,丙(bing)公(gong)司的授权权利(li)来自(zi)音集协,而原告甲公(gong)司给予音集协的授权仅限于“线下实(shi)体卡拉(la)OK领域”的使用权利(li),并不(bu)包含以网络直播方式使用录音制品的权利(li),即(ji)被告乙公(gong)司的授权链条不(bu)足以证(zheng)明其已获得涉案录音制品的授权,故其应当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
裁(cai)判结果: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乙公(gong)司赔偿原告甲公(gong)司经济损失2000元(yuan)。
被告乙公(gong)司不(bu)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su)。二审法院审理(li)过程中(zhong),被告乙公(gong)司未在(zai)规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li)费(fei),二审法院作出裁(cai)定,按被告乙公(gong)司撤回上诉(su)处理(li)。
(总(zong)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