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11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发布公告,自4月12日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yuan)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nian)第5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84%提(ti)高至125%。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zhong)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zhong)方将不予理(li)会。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yuan)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nian)第6号
2025年(nian)4月10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zhong)国输美商品征收(shou)“对等关税”的税率进一(yi)步提(ti)高至125%。美方对华加征畸高关税,严重违反国际经贸规则,也(ye)违背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常识,完(wan)全是单边霸凌胁迫做法。
根据《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yuan)则,经国务院批(pi)准,自2025年(nian)4月12日起,调整对原(yuan)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yi)、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yuan)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nian)第5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84%提(ti)高至125%。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zhong)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zhong)方将不予理(li)会。
二、其(qi)他事项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yuan)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nian)第4号)实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nian)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