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uo)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光电股份(600184.SH)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shang)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gao)称(cheng),企业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上(shang)海证券交易所出(chu)具的《关于北方(fang)光电股份有限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北方(fang)光电股份有限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he)发行条件、上(shang)市条件和信(xin)息披露要求。上(shang)交所将在收到企业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guo)证监会注(zhu)册。
光电股份表示,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guo)证监会同意注(zhu)册后方(fang)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guo)证监会同意注(zhu)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将根据进(jin)展情况及时履行信(xin)息披露义务。
光电股份4月4日披露2023年度(du)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gao))(修订稿(gao))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2,000.00万(wan)元(yuan),扣除发行费(fei)用后,拟(ni)用于以下项目(mu):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jin)元(yuan)件项目(mu)、精确制导产品(pin)数(shu)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mu)、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shang)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guo)证监会作出(chu)予以注(zhu)册决定后,由企业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fang)式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fang)式认购(gou)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ji)准日为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qi)首日。发行价格不低(di)于定价基(ji)准日前(qian)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ji)准日前(qian)20个交易日企业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ji)准日前(qian)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ji)准日前(qian)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前(qian)述发行底(di)价的基(ji)础上(shang),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shang)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guo)证监会作出(chu)予以注(zhu)册决定后,由企业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gou)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yuan)则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cheng)后,发行对象认购(gou)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shu)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shu)不为整数(shu)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yu)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yuan)则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shu)量不超过88,000,000股(含本数(shu)),且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qian)企业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shu)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guo)证监会作出(chu)予以注(zhu)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gou)报价的情况,由企业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chu)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cheng)关联交易。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fang)认购(gou)上(shang)市企业本次发行股份构成(cheng)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gao)的《发行情况报告(gao)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光电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企业35.87%的股份,为企业控股股东。兵(bing)器集团合(he)计控制企业56.86%的股份,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qian)后,企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光电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兵(bing)器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企业控制权发生变化。
光电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xin)证券股份有限企业,保荐代表人为黄凯、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