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zi)在学(xue)校违纪犯错,老(lao)师是(shi)否有权要求其当众道歉?近日,最高(gao)人民法院发布6起涉校园(yuan)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引发了舆论关注。
某学(xue)校一年级学(xue)生甲(jia)某因在校期间扎、咬其他同学(xue),老(lao)师与涉事家长进行沟通,并在班会上让(rang)甲(jia)某向其他同学(xue)道歉。甲(jia)某家长认为老(lao)师当众指责甲(jia)某、不听甲(jia)某说明、无理要求甲(jia)某当众反复(fu)道歉,造成甲(jia)某心(xin)理受到严重伤(shang)害,致使甲(jia)某情绪(xu)持(chi)续低落、无法正常返校。经多次交涉无果,甲(jia)某将学(xue)校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学(xue)校赔偿损失(shi)两万余元。
教师体罚学(xue)生历来是(shi)教育敏感话题,每有发生,都会引发舆论的强烈批(pi)评。但(dan)是(shi),本案中老(lao)师要求犯错学(xue)生当众道歉,却是(shi)于法有据(ju)的正常教育行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shi)代高(gao)素质专业(ye)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hu)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撑(chi)教师积极(ji)管教。《中小学(xue)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tiao),明确规定了教师在课堂教学(xue)、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qing)微的学(xue)生可以当场(chang)实施“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zhe)书面检讨”等教育惩戒措施。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shi)不完整的教育。不管是(shi)什么(me)原因,孩子(zi)扎、咬其他同学(xue)都是(shi)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及时(shi)进行干预矫正。
让(rang)涉事学(xue)生当众道歉,并非刻意羞(xiu)辱,而是(shi)通过适度的规则约束(shu),帮助其认识行为后果、学(xue)会承担责任。在校园(yuan)环境中,这种公开的纠错方式不仅能给受到伤(shang)害的学(xue)生一个交代,更能让(rang)全体学(xue)生明晰行为边界(jie),其教育价值不容忽视。因此(ci),法院经审理认定,老(lao)师的行为属于正常行使教育惩戒权,驳回了家长诉求。这一判决实质是(shi)对教师正当教育权的司法确认,传递出“教师依法管教应受敬重”的明确信(xin)号。
在甲(jia)骨(gu)文(wen)中,“教”字右(you)半边是(shi)“攴”,是(shi)手持(chi)鞭子(zi)、棍杖的师者(zhe)。本案中之所以家长的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撑(chi),就在于家长对教育惩戒的认知(zhi)产生了偏差,将正常的教育和(he)惩戒看成了伤(shang)害。
舐犊情深,现实中不少家长有类似(si)的心(xin)理,容不得孩子(zi)受到任何“委屈”。加之极(ji)少数教师也存在将惩戒异化为“权力展示”,以罚站超时(shi)限、反复(fu)抄(chao)写等变相体罚方式宣泄情绪(xu),甚至存在语言羞(xiu)辱等侵犯学(xue)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导致部分家长对“惩戒”产生抵触心(xin)理。老(lao)师一旦对违纪学(xue)生进行管教,就很(hen)容易遭(zao)到家长的误解乃(nai)至“反击”。于是(shi),即便教师被(bei)依法赋予了教育惩戒权,依然投(tou)鼠忌(ji)器、束(shu)手束(shu)脚。
破解“教师不敢管、家长不放心(xin)”的困(kun)局,关键在于构建“有边界(jie)、可监督、能共情”的制度框架。一方面,学(xue)校需依据(ju)《中小学(xue)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结合实际(ji)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当众道歉”等措施的适用情形、实施程序及次数限制,并邀请家委会参与规则制定,通过“共同约定”凝聚家校共识,让(rang)家长监督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需建立常态化的家校沟通机制。教师在实施惩戒前,应该充分考量学(xue)生年龄、心(xin)理承受能力,并主动与家长沟通说明。本案中,如果教师能在要求道歉前充分与学(xue)生沟通,给予说明机会,并在事后关注其情绪(xu)疏导,或许(xu)能减少家长的焦虑感,避免其因信(xin)息模糊产生“教师故意针对”的误解。
教育是(shi)一场(chang)双向奔赴的爱(ai),教师与家长应是(shi)育人路上的同盟军(jun)。当惩戒权被(bei)纳入法治框架,家校之间建立起信(xin)任桥梁,方能守护(hu)教师“严管厚爱(ai)”的教育初心(xin),让(rang)教育惩戒成为学(xue)生成长的“扶正之器”,而非矛盾激化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