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零距离4月(yue)23日报道,事发江苏(su)常州(zhou),张(zhang)某骑(qi)着(zhe)一(yi)辆电动车撞上一(yi)公交站台突(tu)出地面的部分,撞倒(dao)后被送至医院(yuan),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张(zhang)某的家属(shu)认为公交站台设(she)计存在问(wen)题,要求站台管理方赔偿近40万元。
然而,经交警部门调查,张(zhang)某在事故中(zhong)存在超速、闯红(hong)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公交站台施工经过竣工验收,符合国家标准,与张(zhang)某的死亡无直接关联,管理方无过错。
法院(yuan)指出,张(zhang)某因(yin)主观疏忽,在超速行驶中(zhong)未能及时观察到站台,导致事故发生(sheng),应承担全部责任。最终,法院(yuan)依法驳(bo)回了张(zhang)某家属(shu)的全部诉讼请求,站台管理方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转自 | 南京零距离
来源:资讯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