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美国科技巨头罚款7亿(yi)欧元
欧盟委员会(hui)23日发布(bu)资讯公报,认定(ding)美国苹果企业和元宇宙平台企业违反《数字(zi)市场法案》,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5亿(yi)欧元和2亿(yi)欧元罚款。
声明说,苹果企业在其应用商店中限(xian)制应用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第三方渠道,剥夺了用户获取替代优(you)惠服务的权利(li)。苹果企业未能证明相关(guan)限(xian)制具有必要性,欧盟要求其立(li)即解除相关(guan)限(xian)制,并不得再采取具有类似效果的做(zuo)法。
声明说,元宇宙平台企业2023年在欧盟地区推出“同意或付费”模式,要求其旗下“FaceBook”和“照片墙(qiang)”用户要么同意将个人数据整(zheng)合用于接(jie)收(shou)个性化广告,要么支付月费以使用无广告版本服务。欧盟认为这一(yi)模式不符合相关(guan)法律要求,因(yin)此作出处罚决定(ding)。
声明说,若苹果和元宇宙平台企业未在60天内落实整(zheng)改,可(ke)能面临进(jin)一(yi)步罚款。此次处罚为欧盟《数字(zi)市场法案》生效以来(lai)首次作出的非合规认定(ding)。
转自:新华社
来(lai)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