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xin)京报(bao)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消(xiao)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浙江省丽水市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河(he)南(nan)省分行原党(dang)委委员、副行长路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jin)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jing)查,路建华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yu)工作的党(dang)员领导(dao)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dang)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xiang)公正实行公务(wu)的礼品,违规占用单位周转(zhuan)住房;违反组织原则,不按(an)规定报(bao)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cai)物;清廉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xiang)公正实行公务(wu)的礼金、消(xiao)费卡(ka),违规持(chi)有非上市企业股份,违规兼职(zhi)取酬;贪欲膨胀,利用职(zhi)务(wu)便(bian)利为他人在贷款授信、工程承(cheng)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cai)物。
路建华严重违反党(dang)的政治(zhi)纪律、组织纪律、清廉纪律、生活纪律,构(gou)成严重职(zhi)务(wu)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xiang)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dang)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zhi)人员政务(wu)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jing)中国建设银行党(dang)委研(yan)究,决(jue)定给予路建华解雇党(dang)籍处分;按(an)规定取消(xiao)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丽水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cai)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
编辑 李忆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