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yue)22日15时15分,大兴区消(xiao)防救援支队接总队指挥中心(xin)调度命令,位于平地村村口一辆货车起火的警情,礼贤(xian)消(xiao)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处置。在出警途中,消(xiao)防救援站联系上已到现场的村级微型消(xiao)防站,得知是村口停放的一辆小型货车车头起火,微型消(xiao)防站队员已出水处置完毕。消(xiao)防救援站到场后,对现场进一步进行了清理。
“师(shi)傅,您看起火部(bu)位主要集中在驾驶室副驾驶座部(bu)位,这个部(bu)位烧损(sun)最为(wei)严重,这个被烧化的是什么东西呀(ya)?”支队防火二大队大队长程虹凯指着副驾驶坐烧毁(hui)最严重的部(bu)位向司机询问。
“这是充电宝,我平时给手(shou)机充电用(yong)它。”司机师(shi)傅回答。
经过(guo)现场勘查及询问,货车停放在村口已经有2天的时间,驾驶室副驾驶座位上仅有一个充电宝未及时带(dai)走。火灾(zai)原因认定为(wei)系遗留在车内的充电宝经过(guo)高温暴晒引发电气线路故障从而引发火灾(zai)。
“真没想(xiang)到这个充电宝不用(yong)它还能起火。”司机一脸愁容的说。
炎(yan)炎(yan)夏(xia)日即将到来,在此,大兴区消(xiao)防救援支队提示广大驾驶员,应尽量减少(shao)车辆暴晒时间,夏(xia)季室外温度可以达到 30 摄氏度以上,车辆经过(guo)暴晒后,车内温度更是会高达惊人的 60~70 摄氏度,甚至(zhi)更高。充电宝属电池类产(chan)品,这类物品长时间放在温度较高的车里,会发生鼓包,有爆炸危险。尤其是一些(xie)劣质(zhi)充电宝使用(yong)不合格锂电池,或者改(gai)装电池,稳定性会更差。
大兴区消(xiao)防救援支队宣传科刘(liu)丙涛先容(shao),以下物品同样不宜放置在车内。第一类是打火机、防晒喷雾、碳酸(suan)饮料等带(dai)压力物品,受热(re)易膨胀;第二类是花露水、酒精等,挥发会产(chan)生易燃气体;第三类是老花镜、瓶装水等有凸透镜效(xiao)果的物品,聚光发热(re)易引燃车内可燃物;第四类是手(shou)机等电子产(chan)品,高温下电池易发生鼓包,有爆炸危险。
来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