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6日讯 3月25日晚间,帕瓦股份(688184.SH)公告(gao)称,因存(cun)在虚增营业收入(ru)、少提存(cun)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ti),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fa)的(de)警示函。
公告(gao)显示,浙江证监局在对(dui)帕瓦股份进行(xing)现场检查中发(fa)现,其存(cun)在虚增营业收入(ru)、少提存(cun)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ti),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该行(xing)为违反《上市(shi)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ban)法(fa)》第三条(tiao)的(de)规定。企业董(dong)事(shi)长兼(jian)总(zong)经理张宝、副总(zong)经理兼(jian)财务总(zong)监袁建军、时任(ren)董(dong)事(shi)会秘书徐琥对(dui)相应违规行(xing)为承(cheng)担主要责任(ren)。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dui)其分别采取出具(ju)警示函的(de)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ru)证券期货市(shi)场诚信档案。
事(shi)实上,帕瓦股份因业绩披露不准确而被警示,已非首次。
帕瓦股份2024年6月1日发(fa)布公告(gao)显示,其在2024年2月28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gao)》,预计2023年归(gui)母净利1912.09万元;4月27日,披露的(de)《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zheng)公告(gao)》显示,修正(zheng)后预计2023年归(gui)母净利为-9737万元。
因帕瓦股份业绩预告(gao)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zheng)不及时,浙江证监局对(dui)其及张宝、袁建军、徐琥下发(fa)警示函。
其保荐机(ji)构海通证券也在2024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gao)中表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上市(shi)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存(cun)在业绩预告(gao)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zheng)不及时的(de)情(qing)形”。
资料显示,帕瓦股份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三元正(zheng)极材料前驱体(ti)的(de)研发(fa)、生产和(he)销售。其2024年业绩快报显示,实现营业总(zong)收入(ru)10.37亿元,同比下降11.48%;归(gui)母净利润亏(kui)损10.97亿元,同比下降10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