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 江丰电子(300666.SZ)昨日披露关(guan)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近日,企业收到(dao)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cheng)“宁波江阁”)和(he)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cheng)“宁波宏德”)出具的《关(guan)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江阁和(he)宁波宏德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5年3月4日至4月17日,宁波江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企业股份1,299,964股,占企业目前总股本比例0.4899%,减持均(jun)价为73.09元/股;宁波宏德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企业股份1,300,000股,占企业目前总股本比例0.4899%,减持均(jun)价为73.48元/股。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据此计算,宁波江阁和(he)宁波宏德合计减持260.00万股,套现19053.84万元。
宁波江阁、宁波宏德是企业控(kong)股股东、实际控(kong)制(zhi)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hui)导致企业控(kong)制(zhi)权发生变(bian)更,不会(hui)对企业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xiang)。
江丰电子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guan)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企业股东宁波江阁和(he)宁波宏德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zhi))以集中竞价或大宗(zong)交易方式减持企业股份合计不超过2,600,000股,即不超过企业目前总股本的0.98%、企业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98%。
江丰电子2024年报显示,姚力军为江丰电子控(kong)股股东、实际控(kong)制(zhi)人,同时为宁波江阁、宁波宏德实行事务合伙人。姚力军直接持有企业股权21.3937%,对企业的表决权比例21.3937%;通过控(kong)制(zhi)宁波江阁拥有对企业的表决权比例2.0759%,通过控(kong)制(zhi)宁波宏德拥有对企业的表决权比例2.0759%,姚力军合计拥有对企业的表决权比例为25.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