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jing)报讯 据(ju)汕尾市中级(ji)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xiao)息,2025年(nian)4月21日(ri),广东省汕尾市中级(ji)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和升故意杀人一案。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吴和升与(yu)文某艳以夫妻名义生活。2024年(nian)8月16日(ri),文某艳因关系不和提出分开,吴和升约文某艳见面后,将文某艳杀害。检察机(ji)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吴和升刑(xing)事责(ze)任(ren)。
庭审中,公诉机(ji)关出示了相关证(zheng)据(ju),被告人吴和升及其辩护(hu)人进行了质证(zheng),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fa)表了意见,吴和升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bu)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近亲(qin)属、各界群众旁听(ting)了庭审。
据(ju)极目(mu)资讯报道,4月21日(ri),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nian)女友案将在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nian)8月18日(ri),因涉(she)嫌(xian)故意杀人罪,吴某某被陆丰市公安局(ju)刑(xing)事拘留。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持械砍(kan)杀文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gong)和国刑(xing)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qing)楚(chu),证(zheng)据(ju)确实、充分,应(ying)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xing)事责(ze)任(ren)。
编辑 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