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shan)男子谢某某,冒充平顶山(shan)市鲁山(shan)县委领导亲戚,十(shi)年(nian)间先后三(san)次向鲁山(shan)县四棵树乡政府工作(zuo)人员索要19箱香菇(gu)和19箱黑木耳,共计价值5700元(yuan)。谢某某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yuan)。
鲁山(shan)县法院(yuan)4月22日公布的该案判决(jue)书显示,谢某某系河南省平顶山(shan)市新华区人,其因诈骗,2025年(nian)1月26日被鲁山(shan)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yuan)。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5年(nian)2月9日被鲁山(shan)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当月22日被实行逮捕(bu)。
鲁山(shan)县法院(yuan)审理(li)查明(ming),2014年(nian)10月至2025年(nian)1月,被告人谢某某谎称自己是鲁山(shan)县委领导的亲戚,先后三(san)次共向鲁山(shan)县四棵树乡政府工作(zuo)人员索要19箱干椴木香菇(gu)和19箱干椴木黑木耳。经(jing)鉴定,被告人谢某某骗取的19箱干椴木香菇(gu)和19箱干椴木黑木耳共计价值人民币5700元(yuan)。
另查明(ming):因诈骗,被告人谢某某于2025年(nian)1月26日被鲁山(shan)县公安局罚款1000元(yuan)(已缴纳),该罚款在实行时应与本案的罚金予以折抵;被告人谢某某已按公诉机关(guan)量刑建议缴纳了折抵后剩余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yuan);案件审理(li)过(guo)程中,被告人谢某某赔偿本案被害(hai)人各项损失人民币5700元(yuan),取得了被害(hai)人谅(liang)解。
鲁山(shan)县法院(yuan)认为,被告人谢某某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jiao)大(da),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谢某某自愿(yuan)认罪认罚,可(ke)以从宽处理(li)。谢某某赔偿了被害(hai)人损失并取得被害(hai)人谅(liang)解,可(ke)酌情从轻处罚。
4月16日,鲁山(shan)县法院(yuan)一审判决(jue)被告人谢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