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杨坤在微博平台上回应与搞笑博主“四川芬(fen)达”的纠纷(fen)。
杨坤表示:“最(zui)近(jin),关于四川芬(fen)达的事情在网(wang)络上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和关注。从对方就此事发布第一条视频开始,已(yi)经过去一个(ge)多月的时间了,这期间我(wo)始终(zhong)没有进行过回应,是因为我(wo)觉(jue)得这个(ge)事情还在诉讼过程当中,一切应该交由法(fa)律做出(chu)公正的裁决,而不是在网(wang)络平台“带节奏”。但是最(zui)近(jin)随着(zhe)他们接二连三的举动,越来越多的人对于此事的重点被带偏,我(wo)觉(jue)得还是有必要向(xiang)大家还原整件事情的经过。”
回应长图如下:
━━━━━
新京报此前报道:
杨坤状告“四川芬(fen)达”,模仿(fang)明(ming)星的法(fa)律底线在哪?
阅读链(lian)接:
3月24日,“杨坤状告模仿(fang)者四川芬(fen)达”第一次(ci)开庭,当庭未宣判。
2025年3月10日,搞笑博主“四川芬(fen)达”发布视频,称被明(ming)星杨坤起诉。视频中展示“四川芬(fen)达”收到(dao)的起诉状及(ji)北(bei)京互联(lian)网(wang)法(fa)院传票,案由是网(wang)络侵权责任纠纷(fen),原告杨坤,被告是“四川芬(fen)达”账号运营者蒋某和李某,诉讼要求是:被告马上删除其在多个(ge)平台上发布的涉嫌(xian)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bing)发布道歉声(sheng)明(ming),赔偿杨坤精神损(sun)失(shi)费。
▲“四川芬(fen)达”运营者李某(左)和蒋某。视频截图
新京报记者了解(jie)到(dao),蒋某与李某二人自2021年涉足自媒体,2024年开始转型模仿(fang)秀。李某自称阿坤,负责模仿(fang);蒋某站(zhan)在一旁,负责烘托气氛。
在视频中,“阿坤”说自己是“中国好声(sheng)音”的知名导师(shi),常(chang)常(chang)提到(dao)自己“开过32场(chang)演唱会”,多次(ci)用(yong)夸张的语言和肢体动作(zuo)模仿(fang)杨坤,改动杨坤的歌词,两人甚至频繁在视频中提到(dao)杨坤和一位(wei)知名歌手之间的恩怨(yuan)。
▲李某扮演的“阿坤”,称自己曾担任好声(sheng)音导师(shi)。视频截图
蒋某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并(bing)非恶意模仿(fang),因为从未提及(ji)谁(shui)的名字,“长相和声(sheng)音是父母给的,像谁(shui)我(wo)们也没办法(fa),此后(hou)将不再制作(zuo)模仿(fang)秀内容。”
但许多人对此并(bing)不买(mai)账。评论区刷屏的意见认为:“这哪里是模仿(fang)?简直是人身攻击”“原来以为是杨坤心眼小,看完才知道是杨坤告晚了。”
▲网(wang)友在“四川芬(fen)达”视频评论区的评论。网(wang)络截图
“明(ming)星状告模仿(fang)者”,在法(fa)律界也引发关注。北(bei)京伟睿(rui)律师(shi)事务所合伙人林虎才律师(shi)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近(jin)年来,类似的案例层出(chu)不穷。随着(zhe)自媒体的发展,明(ming)星模仿(fang)者可以通过流(liu)量变现,一些模仿(fang)者开始为搞擦边、博眼球(qiu),这触碰到(dao)了艺人方和经纪(ji)企业的底线。
争议背后(hou),是“模仿(fang)与侵权”边界的讨论。有法(fa)律学者表示,明(ming)星作(zuo)为公众人物,对他人的行为也有一定的容忍度,不会稍(shao)有不悦(yue)就起诉他人。但是,玩(wan)梗过火、恶意贬低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博取流(liu)量的网(wang)红(hong),如果放任不管,将形成极为不好的示范效应。
新京报记者 隋坤 编(bian)辑 胡杰 校(xiao)对 张彦(yan)君 部分来源:@杨坤
值班编(bian)辑 李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