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贵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he)法权益,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优化消费环境为目标,统筹力量集中查办了一(yi)批民生领域消费侵权案件,着力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高商品和(he)服务质(zhi)量,激发(fa)消费市场活力。现公布十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qi)中包括某超市销售(shou)过期(qi)食品案。
2024年(nian)11月25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称,其(qi)同日在清镇市卫城某超市购买2盒(共4瓶)“酷梦?安迪·全汁葡萄酒”,在饮用2瓶后,发(fa)现该商品已超过保质(zhi)期(qi)。该局执法人员(yuan)接投诉后,马上对(dui)该超市进行(xing)现场执法检查。
经查,当(dang)事人销售(shou)的“酷梦?安迪·全汁葡萄酒”(制造商:通化华特酒业有限企业(si),酒精度:8%vol,净含量:750ml,生产日期(qi):2019/11/06,保质(zhi)期(qi)60个月)已超过保质(zhi)期(qi),上述超过保质(zhi)期(qi)的食品货值金额752元。
经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yuan)组(zu)织双方现场调解(jie),该超市已将货款退还消费者,并给予赔(pei)偿。同时,当(dang)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he)国(guo)食品安全法》第(di)三十四条第(di)一(yi)款第(di)(十)项的规定,构(gou)成(cheng)经营超过保质(zhi)期(qi)的食品的违法行(xing)为。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yi)据《中华人民共和(he)国(guo)食品安全法》第(di)一(yi)百(bai)二十四条第(di)一(yi)款第(di)(五)项的规定,责令该生活超市改正违法行(xing)为,没收超过保质(zhi)期(qi)的食品,并给予罚款的行(xing)政(zheng)处罚。
编辑 李严
校对(dui) 柳宝(bao)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