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负责接送客户,等候期间去了趟厕所(suo),错过了电话,客户自行打车离开并投诉!企业要求(qiu)其承担损失21550元,法院会支撑吗?
司机上厕所(suo)漏接客户电话
企业遭投诉索赔超2万元
钟某是广州某汽车租赁企业的司机,2015年4月起,被(bei)企业指派按指令接送甲方企业客户。《司机行为准则》载明:“给企业或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金额(e)在2000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钟某签字确(que)认。
2016年9月21日,钟某接到任务,要求(qiu)10:30分(fen)在指定地点接客户。他提前10分(fen)钟到达目的地并发信息告知。因地点门口不能停车,他便将车开到旁边路口等待。期间,钟某突然肚子疼,遂找(zhao)了个公厕解决。
恰巧在钟某上厕所(suo)的6分(fen)钟里,客户连(lian)续拨(bo)打其电话5次、车辆调度员拨(bo)打6次,钟某都没有接到,原来手机设置成了静音模式。钟某看到来电记录后马上回电,但客户已自行打车离开。客户随(sui)后向租赁企业投诉并要求(qiu)赔偿。
2016年11月15日,租赁企业收到服务质量(liang)扣罚通报单,绩效扣罚11550元,另处罚款10000元,共计21550元。
租赁企业认为是钟某的疏忽造成了企业的损失,遂将钟某调出该项目并要求(qiu)其赔偿全部损失21550元。
钟某确(que)实存在工作失误
酌(zhuo)情向企业赔偿2000元
一审:企业将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劳动者不合理,驳回诉讼请求(qiu)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钟某提交的检讨书、服务质量(liang)扣罚通报单显示(shi),事发当天他已到达目的地。10:47分(fen)到10:53分(fen),钟某在客户打电话到其回电的6分(fen)钟内,上厕所(suo)确(que)实为解决生理问题,企业亦未能提供证据证实该期间钟某未接听电话实属故意或重大过失所(suo)为。企业称依据与甲方企业签订的《服务质量(liang)考核办法》,企业被(bei)扣绩效11550元及罚款10000元,但企业并无证据证实已将该办法事先(xian)告知钟某;而根据企业与钟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司机行为准则可知,对于劳动者被(bei)投诉从而导致用工单位对企业进(jin)行扣罚且该扣罚应由劳动者全部承担的情形,以及对于投诉成立可能导致的绩效损失数额(e)、罚款标(biao)准等内容,均未明确(que)约定在劳动合同或司机行为准则中。钟某仅延误一次接车服务,在不清楚扣罚标(biao)准的情况(kuang)下并不能预见因此需(xu)承担21550元的赔偿责任,且该损失数额(e)明显高于钟某提供该次劳动所(suo)获取的劳动报酬(chou),即劳动者付出劳动所(suo)需(xu)承担的风险已过大。根据服务质量(liang)扣罚通报单可知,除了涉案事故外(wai),企业还存在长期的服务不足等原因。企业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由劳动者承担明显不合理。
综上,企业要求(qiu)钟某承担损失21550元的诉讼请求(qiu),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撑。一审判决:驳回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qiu)。
企业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钟某确(que)实存在工作失误,酌(zhuo)情向企业赔偿2000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提交的证据对本案事实进(jin)行了分(fen)析,认定企业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由劳动者承担明显不合理,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que)认。
但鉴于钟某在工作中确(que)实存在疏忽大意、工作失误,造成企业一定的损失,二审酌(zhuo)情判令:钟某向企业赔偿损失2000元,驳回企业的其他诉讼请求(qiu)。
转自:申工社
来源:红(hong)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