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xin)京报讯(xun) 据国家安全部官(guan)微消息,近年来,境外一些组织机构利(li)用个别人对外国生活的好奇,诱骗(pian)我国公(gong)民至国外,威逼(bi)其从事污蔑抹黑(hei)我国家安全活动,严重威胁我国家安全和公(gong)民人身安全。今天,让大家通过两个真实案例,起底这条(tiao)黑(hei)色产业链背后的罪恶行径。
出国逐梦入陷阱
王某(mou)轻(qing)信他人推荐(jian),找到某(mou)境外移民中介,幻想着出国务工赚取高薪。在缴纳了10万元代办费后,移民中介为其量身打造了“移民方案”,制(zhi)作了假学(xue)历、假户口本和相关出境手续。谁知赴境外后,王某(mou)竟被中介负责人先容给了境外反华组织人员,付费参(can)加所谓的“课程培(pei)训”。据王某(mou)称(cheng),每次(ci)参(can)加“培(pei)训”时(shi)都要签名,在写满(man)反动标语(yu)的教室里高喊反动口号,还要被迫留下照片等影像记录。非法中介还伪造大量文件材(cai)料,虚构当(dang)事人在境内“被迫害”故事,严重损害我国家形象(xiang)。不久之(zhi)后,无力续缴“培(pei)训费”的王某(mou),逐渐意识到自(zi)己蒙受欺(qi)骗(pian),于(yu)是不再参(can)加任(ren)何(he)“培(pei)训”活动。移民中介见其再无压榨(zha)价值,随即“人间蒸(zheng)发”。面对无依无靠、语(yu)言不通、生活艰难的困境,王某(mou)终日以泪洗面,为此落下了视力模糊、遇风流泪的眼(yan)疾,在家人的接济下艰难返回国内。
黄粱梦醒一场空
为了获得某(mou)国公(gong)民身份,在境外打工的洪某(mou)找到某(mou)移民中介。该移民中介向其谎(huang)称(cheng),可通过“政治庇护(hu)”的渠道获得当(dang)地的公(gong)民身份。在交齐高额手续费后,移民中介编造洪某(mou)在境内“被迫害”谎(huang)言,虚构剧(ju)本、伪造证(zheng)明,并联系当(dang)地律师教其如何(he)应对移民部门的提(ti)问。就这样,一个精心编造的恶毒(du)谎(huang)言被提(ti)交给境外有关部门,作为申请所谓避(bi)难的重要材(cai)料。该部门审查发现洪某(mou)提(ti)交的材(cai)料存在问题,故宣布休庭再审。申请移民期间,洪某(mou)不仅未挣分文,还将(jiang)此前积蓄全部用来支付高额中介先容费、律师代理费、法庭庭审费。为了实现移民梦,洪某(mou)只得打黑(hei)工挣钱,但仍无力支付后续费用,只能放弃办理。
价值榨(zha)尽无归处
事实上(shang),有过与王某(mou)、洪某(mou)类(lei)似经历的受骗(pian)人员还有很多。他们本想着可以过上(shang)中介公(gong)司宣称(cheng)的“高收入、高福利(li)”的体(ti)面生活,却未曾料到会沦落到一边(bian)打黑(hei)工挣钱交费,一边(bian)还要按既(ji)定剧(ju)本配合演出的悲(bei)惨境遇。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有的受害者遭到洗脑,假戏真做误(wu)入歧途,沦为境外反华势(shi)力的炮灰;也(ye)有的认清(qing)真相后拒绝配合,依然付出惨痛代价;更多的则(ze)被非法中介榨(zha)尽残(can)值,背负债务流落异国街头,贫病交加、艰难求生。而境外非法中介却依靠内外勾结(jie)、敲骨吸髓(sui)的非法产业链,从同胞身上(shang)榨(zha)取非法暴利(li),堆叠出了巨(ju)额财富。
国家安全机关提(ti)示
——玩火自(zi)焚,作恶必受惩。《反间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gong)民有维护(hu)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li)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li)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规定,任(ren)何(he)个人和组织不履行维护(hu)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n)。上(shang)述非法中介的行为严重侵害我公(gong)民人身安全,损害我国家形象(xiang),危害我国家安全,相关责任(ren)人已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逮捕,受到法律的严惩。
——弃义逐利(li),歧途无正果。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hu)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li)益所在,捍卫祖国荣誉、民族尊严应当(dang)成为每一名中华儿女的自(zi)觉行动和底线要求。事实早(zao)已证(zheng)明,编造谎(huang)言、颠倒(dao)黑(hei)白、炮制(zhi)各种负面话题丑化抹黑(hei)中国,是境外反华势(shi)力的一贯伎俩。一切试图通过损害国家安全而获得个人利(li)益者,只会吞下人生苦果;那些为虎作伥、坑害同胞的犯罪分子,必将(jiang)受到法律和道义的严正审判。
——遵法知责,回头终有岸。《反间谍法》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pian)参(can)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及时(shi)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qing)况,或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shi)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qing)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yu)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