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ri),在广(guang)西隆(long)林各族自治县(xian)德(de)峨镇司法所调解室,村民吴某与熊某双手交握,一桩纠纷画上句号。
立足少数民族聚居区实际,充分考虑当地民族风俗(su)习惯、语言差异(yi)等因素,隆(long)林吸纳了(le)一批群众基础(chu)好、办事公道、知晓政策法律法规(gui)的村干(gan)部和村民,加入乡村两级人民调解队伍,组成“石榴(liu)籽”调解队。
隆(long)林县(xian)委政法委书(shu)记陈允刚说(shuo):“调解矛盾,用家常话来说(shuo),效果最好。”去(qu)年11月至今,隆(long)林县(xian)成功化解群众纠纷1060余起(qi)。
(何泽(ze)昊参与采写)
《 人民日(ri)报 》( 2025年03月20日(ri)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