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的驴肉,
肉质鲜美,25元一斤!”
摊主(zhu)周某的吆喝声
吸引了(le)大量顾客围(wei)观。
“25元一斤?这么便宜(yi),
是真(zhen)驴肉吗?”
有市民不禁疑惑。
只见摊主(zhu)周某一手拎(lin)起驴蹄(ti),
一手指着驴腿(tui)肉自信地说:
“带皮带毛(mao)的现杀驴肉,
河北保定(ding)运来,肉质紧实(shi),
没有一点膻(dan)味,
您买点尝尝就知道了(le)。”
谁(shui)曾想(xiang),俗话说的“挂羊头卖狗肉”,如(ru)今又有新演义。不良商(shang)贩将驴小腿(tui)和猪肉“接骨(gu)植皮”,用较为便宜(yi)的猪肉冒充驴肉卖给顾客。
2024年2月,市民孙某从高青县一挂着“新鲜驴肉”牌子的摊主(zhu)周某处购买了(le)4斤多鲜驴肉,回家烹饪后发现肉发白,孙某带着疑惑将煮过的肉拿到品牌肉店(dian)咨询,店(dian)员检查(cha)了(le)肉后说“您买的这是猪肉,不是驴肉,驴肉煮后是淡红色或粉红色,猪肉煮后发白或者灰(hui)白”,孙某遂报警。
经查(cha),摊主(zhu)周某销售的“新鲜驴肉”实(shi)为猪肉,均系从赵某某等猪肉摊主(zhu)处购入。王某某等人采用猪腿(tui)拼(pin)接驴腿(tui)的方(fang)法,把猪肉伪装成(cheng)驴肉,批发给周某等摊主(zhu)对外销售。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审(shen)查(cha)起诉(su)阶段,在承办检察官李银萍的释法说理下(xia),王某某悔不当初,其坦言,2022年,在集市上销售豆油,因为利润低、赚钱慢,看着旁边摊贩制作假驴肉赚的盘满钵满,便动了(le)心思。为了(le)增加(jia)可信度,王某某购进了(le)几根带毛(mao)驴腿(tui),用电钻(zuan)、黑(hei)线等工具将驴腿(tui)与(yu)猪后腿(tui)肉缝制在一起,并在摊位上摆放驴板肠、驴肚(du)等打消消费者疑虑(lu)。因生意红火,王某某便将周某等人叫来一起销售假驴肉。两年间,王某某等17人销售金额达130万余元至5万余元不等。
“肉类(lei)食品的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餐桌上的安全。当猪肉披着驴肉的外衣流向市场,严重(zhong)损害(hai)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kang),也破(po)坏了(le)市场秩序(xu)。不法商(shang)家为一己私利以假乱真(zhen),害(hai)人终害(hai)己。”承办检察官李银萍说。最终,王某某等17人自愿认罪(zui)认罚(fa)并积极(ji)退缴违法所得。
近(jin)日,经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提起公诉(su),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zui)判处被告(gao)人王某某、周某等17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fa)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fa)金人民币二万八(ba)千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被告(gao)人均未提出上诉(su),判决已生效。
为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pian)文章”,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普法进集市、进社(she)区活动,一方(fang)面引导流动摊贩依法守规、诚(cheng)信经营,另一方(fang)面帮助(zhu)消费者提升(sheng)真(zhen)假肉类(lei)产品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如(ru)发现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xing)为,可及(ji)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反映(ying),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以检护民生织密食品安全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ding),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zhen),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xia)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xia)罚(fa)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xia)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xia)罚(fa)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xia)罚(fa)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xia)罚(fa)金或者没收财产。
转自:高青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