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wang)太(tai)原3月27日(ri)电 (记者 陆祁国)27日(ri),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ting)获悉,山西省安(an)全生产委员会对《山西省管行业(ye)必须管安(an)全、管业(ye)务必须管安(an)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an)全实施(shi)细(xi)则》进行了修订(ding),旨在进一步(bu)厘清安(an)全监管职责边界,消除(chu)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此次修订(ding)的背景为:安(an)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修订(ding)实施(shi)和机构改革(ge)部分部门职能调整,部分行业(ye)领域安(an)全监管职责出现交(jiao)叉现象。另,一些新行业(ye)、新模式、新业(ye)态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需要(yao)明确。
修订(ding)后的“三管三必须”实施(shi)细(xi)则共三章75条(tiao)内容,新增了12条(tiao)内容,删除(chu)了8条(tiao)内容,修改了53条(tiao)内容。在原有53个部门(单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1个部门(单位),重点明确了一些新行业(ye)、新模式、新业(ye)态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依照相关规定(ding)调整细(xi)化了有关部门的安(an)全监管职责。
为顺应行政审(shen)批(pi)改革(ge),厘清审(shen)批(pi)和监管的职责边界,实施(shi)细(xi)则新增了“审(shen)”“管”衔接相关内容。新修订(ding)的“三管三必须”实施(shi)细(xi)则明确:已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shen)批(pi)部门和行业(ye)管理部门、行业(ye)安(an)全监管部门应当以相应证照颁发(fa)和信息推送为安(an)全监管责任界限(xian),加强(qiang)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
对未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事项,按照“谁审(shen)批(pi)、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qiang)监管。
对“先照后证”审(shen)批(pi)的事项,行政审(shen)批(pi)部门要(yao)将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至相关行业(ye)管理部门和行业(ye)安(an)全监管部门,在发(fa)现或收到相关部门推送的不(bu)具备安(an)全生产条(tiao)件的信息后,应当撤销原批(pi)准(zhun)。
实施(shi)细(xi)则要(yao)求,行业(ye)管理部门和行业(ye)安(an)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相关管理和监管职责。
对“先证后照”审(shen)批(pi)的事项,相关行业(ye)管理部门和行业(ye)安(an)全监管部门应当“全链条(tiao)”履行安(an)全管理责任和安(an)全监管责任。
依据(ju)《国务院安(an)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an)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山西省人民政府安(an)全生产委员会关于(yu)进一步(bu)明确省有关部门和部分行业(ye)领域安(an)全生产监管职责》和部门“三定(ding)”职责要(yao)求,新修订(ding)的《实施(shi)细(xi)则》进一步(bu)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行业(ye)安(an)全监管部门、行业(ye)管理部门的职责范(fan)围,对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调整细(xi)化。
同时,《实施(shi)细(xi)则》要(yao)求该省教(jiao)育厅(ting)、省公安(an)厅(ting)、省住建厅(ting)、省交(jiao)通运输厅(ting)、省农业(ye)农村厅(ting)、省商务厅(ting)、省文旅厅(ting)、省应急管理厅(ting)、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总队负责牵头完善本行业(ye)领域“一件事”全链条(tiao)监管职责。
此外,对已在其他文件中明确规定(ding)的防灾减(jian)灾职责、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和省安(an)委会、省安(an)委办机构设置(zhi)、主要(yao)职责、工作制(zhi)度(du)等(deng)方面内容,新的实施(shi)细(xi)则不(bu)再(zai)重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