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去年8月正式施行以来,进一步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法治化(hua)水平,促进了政府行为规范。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聚焦增强制度(du)的刚性和可操作(zuo)性,细化(hua)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部门职(zhi)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将于(yu)4月20日正式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diao)司司长(chang)周智高(gao)表示,此次《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du)规则(ze)的具体实践,更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力举措。
审查标准的把握关(guan)系(xi)到公平审查制度(du)落实的有效性和不同地区部门实行的统一性。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将限制或者变相(xiang)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4个方面的审查标准细化(hua)为66项具体情形。
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对有关(guan)重要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作(zuo)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据了解,自实施以来,各级(ji)市场监管部门已对1.96万件重要政策文(wen)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diao)司副司长(chang)赵春雷表示,此举既(ji)有效预防(fang)了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又促进起草单位不断深化(hua)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du)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制度(du)全面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防(fang)止政策落实过(guo)程中出现(xian)责任“虚位”、“形式”审查、制度(du)“空转”等问(wen)题,《实施办法》中对加强制度(du)监督保障作(zuo)出了专(zhuan)门规定。
周智高(gao)先容,《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确定了各级(ji)市场监管部门职(zhi)责,并对举报处理时限提出明确要求,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原则(ze)上要在(zai)收到符合(he)规定的举报材料之日起60日内进行核查并作(zuo)出结论。
《实施办法》还(hai)规定,在(zai)公平竞争审查中发现(xian)起草单位存在(zai)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要按照反垄断法有关(guan)规定调(diao)查处理。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公用事业(ye)、工(gong)程建设、交(jiao)通运输、招标投标等领域(yu),立(li)案调(diao)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72件,有力纠治了一批限定交(jiao)易(yi)、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问(wen)题。
赵春雷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做好贯彻落实,积极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严格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制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经济日报记(ji)者 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