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首(shou)尔3月26日电(记者姬新龙 陆(lu)睿)韩国首(shou)尔高等法院26日对最大(da)在野党共同(tong)民主党党首(shou)李在明涉嫌违反《公(gong)职选举法》案作出二审判决(jue),推翻一审判决(jue)结果,李在明被判无罪。
去(qu)年11月,首(shou)尔中央(yang)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jue)中认定李在明在2021年竞选总统期间(jian)作虚假陈述,违反《公(gong)职选举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缓(huan)刑两年。李在明随后提出上诉。
韩国首(shou)尔高等法院此次判决(jue)认为,李在明在竞选期间(jian)作出的“不认识”牵(qian)涉一起地产腐败案关键人(ren)物的发言不属于“发布虚假事实”。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