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法治日(ri)报》记者通过(guo)调查发现,在实际操作中,此类服务暴露出诸多(duo)问题:所谓辅(fu)导(dao)“教师”资质不明,有的是高校学生兼职,机构往往以(yi)“不便透露身份”等为由,拒绝提供证明文件;辅(fu)导(dao)性质异化为论文代写;服务质量与宣传承诺(nuo)严重不符,且在学员提出异议(yi)时拒不履行退(tui)费承诺(nuo)等。
部分(fen)机构以(yi)“辅(fu)导(dao)”为名行代写之实,背后可能(neng)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如何破解论文代写乱象(xiang)?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外国(guo)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华(hua)北电力(li)大学(北京)人文与社(she)会科学学院新金融法中心主任陈燕红和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zhi)行主任任战(zhan)敏(min)。
记者:调查中,多(duo)个论文辅(fu)导(dao)机构没有注册工(gong)商信息,一些辅(fu)导(dao)机构虽有工(gong)商注册信息,但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han)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huo)动(dong))”。“写论文成了一门生意”,是正常市场行为还是违法违规行为?
陈燕红:依(yi)据《国(guo)民经济行业分(fen)类》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教育咨询服务(不含(han)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huo)动(dong))指从事教育咨询服务、教育信息服务等的活(huo)动(dong),不含(han)依(yi)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ding)需要(yao)获得办学许可证方(fang)可开展的教育培训类活(huo)动(dong)。若论文辅(fu)导(dao)机构仅在此范围内提供服务,则合法归属于教育咨询服务(不含(han)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huo)动(dong))。但如果其实际业务包含(han)代写论文、数据造假等行为,这些本身就违法的行为自然超出了教育咨询服务的合法边界(jie)。
任战(zhan)敏(min):“写论文成了一门生意”的现象(xiang)反映了学术压力(li)与市场需求之间(jian)的矛(mao)盾。一方(fang)面,学生因学术能(neng)力(li)不足或时间(jian)有限而寻求外部帮助;另一方(fang)面,部分(fen)机构利用这一需求,将学术辅(fu)导(dao)异化为商业化的代写服务。这种现象(xiang)既(ji)处于“灰(hui)色地(di)带”,也是一种非正常市场行为。其“灰(hui)色”在于部分(fen)服务可能(neng)违反学术诚信原则,而“市场行为”则体现在其满(man)足了部分(fen)学生的需求,但这种“市场行为”属于非正常的市场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术诚信,还可能(neng)触犯法律。
记者:这种论文代写乱象(xiang)是如何形成的?
姚金菊:“写论文成了一门生意”这种不良现象(xiang)的产(chan)生,是由多(duo)方(fang)面复杂因素共同作用导(dao)致的。
一方(fang)面,目前的学生确实面临较(jiao)大的学业压力(li)。从本科到硕博阶段,论文发表往往与学位获取、评(ping)优评(ping)先紧密挂钩。同时,学校的培养方(fang)案中,关(guan)于论文写作方(fang)面的引导(dao)可能(neng)也存在一些缺失,这就导(dao)致学生确实存在论文写作能(neng)力(li)不足的问题,加之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的不足,少部分(fen)学生缺乏正确的学术价值观,于是在面对学业压力(li)时寻求第三方(fang)进行辅(fu)导(dao),甚至走捷径,寻求论文代写代发服务。这为论文商业化提供了市场需求。
另一方(fang)面,基于上(shang)述需求,论文辅(fu)导(dao)市场具有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的潜力(li),机构受(shou)利益诱惑,不惜违规操作。他们利用学生需求,以(yi)虚假宣传吸(xi)引生源,从论文辅(fu)导(dao)延伸(shen)到代写代发,形成灰(hui)色产(chan)业链。目前缺乏明确且严格的监管(guan)机制,导(dao)致部分(fen)机构肆意违规,钻政策空子,导(dao)致论文代写有了市场。
记者:部分(fen)机构会与学生签订承诺(nuo)“包过(guo)”的辅(fu)导(dao)协议(yi)(合同),该协议(yi)是否存在法律效(xiao)力(li)?
陈燕红:对于辅(fu)导(dao)协议(yi)的法律效(xiao)力(li),若辅(fu)导(dao)机构是为了提供规范、合法的论文引导(dao)工(gong)作与消费者签订协议(yi),且协议(yi)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ding),则该类协议(yi)合法有效(xiao)。但是,若辅(fu)导(dao)协议(yi)名为“辅(fu)导(dao)”,实为接受(shou)约稿,帮助签约者代写论文,承诺(nuo)论文包过(guo)。根据民法典有关(guan)规定(ding),此类协议(yi)因违反学术道德,以(yi)及违背公序(xu)良俗,自始(shi)无效(xiao)。
至于是否构成违约,首先,合法、规范的论文辅(fu)导(dao)协议(yi)及辅(fu)导(dao)行为未(wei)达成双方(fang)约定(ding)的“论文包过(guo)”目标,消费者可依(yi)据合法有效(xiao)的辅(fu)导(dao)协议(yi)追究辅(fu)导(dao)机构违约责(ze)任;然而,若是进行论文代写及承诺(nuo)包过(guo)的协议(yi),该类协议(yi)自始(shi)无效(xiao),所以(yi)不涉及合同的违约责(ze)任。
记者:部分(fen)机构以(yi)“辅(fu)导(dao)”为名行代写之实,法律上(shang)如何界(jie)定(ding)其行为性质?
任战(zhan)敏(min):代写行为违反学术诚信原则,可能(neng)被(bei)学校认(ren)定(ding)为学术不端,导(dao)致学生面临学术处分(fen);如果机构在宣传中隐瞒代写事实,可能(neng)构成合同欺诈,学生可以(yi)要(yao)求解除合同并(bing)追偿损失;代写论文可能(neng)侵犯他人常识产(chan)权,学生和机构均需承担相应责(ze)任。
陈燕红:部分(fen)机构组织论文代写并(bing)从中牟利,其行为已超出合法教育咨询服务的经营范畴,可能(neng)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tiao)所界(jie)定(ding)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xu)的非法经营行为。
若之后出现学术不端问题,消费者可以(yi)在一定(ding)条(tiao)件下(xia)向机构追责(ze)。因论文代写合同违反学术道德,也违背公序(xu)良俗,属于无效(xiao)合同,消费者可依(yi)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tiao)的规定(ding),要(yao)求机构承担相应的责(ze)任;若机构通过(guo)虚假宣传(如承诺(nuo)“包过(guo)”“无风险”)诱导(dao)消费者购买服务,隐瞒代写的违法性,而后导(dao)致消费者被(bei)认(ren)定(ding)学术不端,那么消费者可基于机构的欺诈行为,主张赔偿。当然,即使机构被(bei)追责(ze),消费者自身仍要(yao)承担因学术不端受(shou)到的处罚(如学位被(bei)撤销)。
记者:论文辅(fu)导(dao)机构还存在资质不透明、代写、临时加价、服务质量差、虚假宣传等多(duo)种问题,上(shang)述问题可能(neng)触犯哪些法律规定(ding)?
任战(zhan)敏(min):资质不透明可能(neng)触犯企业(si)法等相关(guan)法律法规中关(guan)于企业注册和信息公开的规定(ding)。未(wei)注册或超范围经营,可能(neng)违反企业(si)法或《教育咨询服务管(guan)理办法》。
代写行为可能(neng)触犯刑法规定(ding)的伪造、变造、买卖国(guo)家机关(guan)公文、证件、印章罪等罪名。相关(guan)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高等学校学术规范》等规定(ding),机构可能(neng)被(bei)教育部门查处。
临时加价未(wei)按(an)协议(yi)提供服务或中途加价,可能(neng)构成合同违约,可能(neng)触犯消费者权益保(bao)护法中关(guan)于价格欺诈的规定(ding)。
服务质量差和虚假宣传可能(neng)触犯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bao)护法中关(guan)于真实、准确、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规定(ding),机构可能(neng)因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被(bei)处罚。
记者:对于论文辅(fu)导(dao)市场存在的诸多(duo)乱象(xiang),如何才能(neng)有效(xiao)治理?
任战(zhan)敏(min):建议(yi)教育部门联(lian)合市场监管(guan)部门,对论文辅(fu)导(dao)机构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注册管(guan)理。加强对论文辅(fu)导(dao)机构的监管(guan)和市场监督,定(ding)期对相关(guan)行业进行检(jian)查,尤其是针对论文辅(fu)导(dao)机构的“论文包过(guo)”等不当宣传行为,应当及时依(yi)法制止和处罚。还要(yao)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举报违规行为,方(fang)便学生举报违规机构,并(bing)及时处理相关(guan)投诉。
陈燕红:首先,应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辅(fu)导(dao)”与“代写”的界(jie)限,禁止任何形式的论文代写承诺(nuo)。其次,行业内应推动(dong)自律机制的建立,行业协会可以(yi)制定(ding)行业标准,引导(dao)机构依(yi)法合规经营,并(bing)通过(guo)建立评(ping)价体系,帮助消费者了解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以(yi)及行业声誉。最后,应加强学术诚信教育,高校可通过(guo)开设学术诚信课程(cheng),并(bing)联(lian)合司(si)法机关(guan)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以(yi)此提升学生法律意识。
姚金菊: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个别机构声称有“内部关(guan)系”,但随着学术监管(guan)日(ri)益严格,这种现象(xiang)存在的土壤也几近被(bei)铲除。这些机构往往抓住学生急(ji)于通过(guo)论文、发表论文的心理,以(yi)“包过(guo)”为诱饵(er),骗取钱财。一旦款项到手,服务质量可能(neng)大打折扣,甚至消失不见。
因此,一定(ding)要(yao)合理合法利用辅(fu)导(dao)资源。即便确有论文辅(fu)导(dao)需求,也应选择正规、可靠的机构,并(bing)在签订合同前仔细了解机构的资质、师资力(li)量、服务内容和退(tui)费政策等。尤其是注意核实机构和辅(fu)导(dao)教师的资质和专业性。在辅(fu)导(dao)过(guo)程(cheng)中要(yao)保(bao)持(chi)独立思考和写作的能(neng)力(li),避(bi)免(mian)过(guo)度(du)依(yi)赖辅(fu)导(dao)。
法治日(ri)报全媒体记者 孙天骄 实习生 陈立儿
来源:法治日(ri)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