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bao)讯 记者余晓玲(ling)报(bao)道:本月起,东莞最(zui)低工资标准调整,由原来的1900元/月上调至2080元/月。折算的日工资标准为95.63元,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为11.95元,非(fei)全(quan)日制(zhi)职工小时最(zui)低工资标准为19.8元。
最(zui)低工资标准上调后(hou),对东莞低收入(ru)人群的工资水平将(jiang)起到直接拉动作用(yong)。除基本工资以(yi)外,若以(yi)最(zui)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则加班费计(ji)算也以(yi)此为基数,在加班时间(jian)相同的前提下,加班费将(jiang)增加。调整后(hou),工作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7.93元/小时;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3.90元/小时;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35.85元/小时。同理(li),试用(yong)期工资下限、病假工资下限、其他(ta)法律规定的相关待遇(yu)也将(jiang)相应提升。失业保险金按最(zui)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ji)发,将(jiang)随最(zui)低工资标准调整,提高到187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