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近日,有网民反映(ying)“乌鲁木齐市规定出租车更(geng)新必须使用限定车型”的相关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传播,引(yin)发社会关注。
对此(ci),新疆维吾尔(er)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辟谣声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更(geng)新车辆时,车辆品牌自选,车辆只(zhi)要是符合七座及七座以下的乘用车,均可办理巡游出租汽车更(geng)新手续,同时鼓励新能源车进入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提醒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如遇委托管理企业要求更(geng)新指定品牌汽车时,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xian)投诉。
网信部(bu)门慎重提醒:互联网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si)考,增强防范意识及信息甄别能力,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