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因染粉发遭受网暴(bao)6个(ge)多月后(hou)离世、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少妇(fu)出轨快递小哥”……按“键”伤人之痛(tong),通过一场场悲剧、一个(ge)个(ge)典型案例已经被人们所了解。而网络谣言对一家企业来说,也可能造成致命的打击(ji)。躲在键盘后(hou)面的黑手究竟是谁,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美容仪致失明?
旺季大促前产品被恶意抹黑
2021年4月,一家美容仪器企业的负责人向上(shang)海(hai)警方报案,称企业的一款产品在网络上(shang)被恶意抹黑。时间节点恰巧选在3、4月份的营销旺季,导致企业遭受巨大损失。
名为《网红(hong)脱毛仪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安全隐患(huan)》的文章(zhang)中,出具了两份质检报告,并配文进行了解读(du)。核心意思为,这款美容仪器存在安全隐患(huan),使用后(hou)有可能失明,甚至(zhi)导致孕妇(fu)流产、婴儿畸形。文章(zhang)还截(jie)取了一些用户使用产品后(hou)出现不良反应的图片。
接(jie)到报案后(hou),警方首先围绕检测报告是真是假,文章(zhang)里的内容是否属实展开调查。根据质检报告上(shang)的印章(zhang),警方找到出具报告的单(dan)位,对方却表示从未出具这种报告,印章(zhang)也不是他们的。
根据警方调查,最(zui)早发出这篇文章(zhang)的公众号运(yun)营者为王某,与(yu)报案的美容仪器企业并无关联,发布文章(zhang)后(hou)也没有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然而,虽然与(yu)报案企业没有关联,王某却与(yu)报案企业的竞争对手有着资金往来。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是另一品牌美容仪器的国内代(dai)理经销商,是报案企业旗(qi)下产品的主要市场竞争对手。周某与(yu)企业总经理陈某为打击(ji)竞争对手、恶意抹黑对方,伙同他人伪造了两份虚(xu)假质检报告,找网络写手炮制出诋毁文章(zhang),并联系自媒体(ti)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平台(tai)进行曝光(guang)、炒作。
周某、陈某以抹黑形式排(pai)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221条所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025年2月17日,法院二审维持(chi)一审原(yuan)判,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对这家抹黑竞争对手的企业判处20万元罚(fa)金,对陈某、周某判处9—8个(ge)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两人分(fen)别处以2万元的罚(fa)金。
曝光(guang)神秘(mi)视频?
向茶饮店索要600万元
2022年12月,一家知名茶饮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郑某以两段负面视频为要挟,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金额高达600万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参与(yu)引导案件(jian)办理。
其中一段视频以路人视角(jiao),拍摄了茶饮企业门店的员工与(yu)男友发生(sheng)争持,男友为泄愤,用极端方式污染了饮品的原(yuan)材料。
另一段视频中,这名员工用污染的原(yuan)材料制作奶茶卖(mai)给消费者。
郑某要求企业出钱买走视频,平息此事,否则就将视频公开。
检察机关认为,郑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敲诈勒索罪,这两段视频的真伪则决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程度(du)。
结合案件(jian)证据,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这些看似非常(chang)真实的视频,实则是经过精心策划,有预谋、分(fen)步骤炮制而成的虚(xu)假视频。
2022年11月初,团伙成员姚某应聘到这家茶饮企业的门店工作。同年11月14日晚,团伙成员设计支走另一名门店员工,只(zhi)留下姚某看店。当晚9点35分(fen),郑某在团伙成员群里发信息表示“所有人把台(tai)词和预想的情况核对一遍(bian),十一点以后(hou)进入状态”。
接(jie)着,在郑某的安排(pai)下,胡某假冒店员姚某的男朋友到店内与(yu)姚某发生(sheng)冲突,双方发生(sheng)激烈争持。随(sui)后(hou),胡某为“泄愤”,向店内配料盒中小便,姚某又故意使用这些被污染的配料制作饮料,卖(mai)给客人。
这出“大戏”上(shang)演的同时,团伙成员王某负责拍摄视频,薛(xue)某负责在店外望风。
根据郑某的供述,为制造他和拍视频的人没有关系的假象,郑某和团伙成员姚某利用聊天App(jian),姚某扮演发视频的人,郑某扮演无意中发现视频的人,并从姚某手中买下了这两段视频。随(sui)后(hou)由郑某与(yu)茶饮企业联系,实施敲诈行为。
审理案件(jian)时,检察官发现,在敲诈茶饮企业的同时,团伙成员已经故技重施,应聘到了另外一家知名的快餐(can)连锁店。对案件(jian)的及时侦办,也斩断了犯罪团伙伸向其他企业的黑手。
2023年6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对郑某等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到三年不等,并处罚(fa)金。
不测而评?
不实评论侵害车企名誉
汽车测评人马(ma)某在公众号上(shang)发布了多篇有关一家新能源车企的文章(zhang),但这家车企认为文章(zhang)中有不实内容,并有侮辱诋毁企业的言论,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将马(ma)某告上(shang)了法庭。
据先容,马(ma)某曾就职(zhi)于原(yuan)告集(ji)团下的关联企业。离职(zhi)前员工加职(zhi)业测评人的身份,让马(ma)某发布的文章(zhang)备受关注,也总能获得不错的打赏。除了汽车测评,文章(zhang)中还有关于这家车企内部的“爆料”。
庭审过程中,原(yuan)告认为被告以诋毁原(yuan)告名誉为嘘头,故意拉低原(yuan)告形象及原(yuan)告产品的价值,诱导大众对原(yuan)告进行负面评价,以达到招揽“充值”生(sheng)意即盈(ying)利的目的,给原(yuan)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而马(ma)某认为,他的测评文章(zhang)都是实际进行过试驾,并结合个(ge)人专业的常识给出的评价,不存在侵权的行为。
审理中,法官认为,案涉的多篇文章(zhang)内容,归纳起来可以分(fen)为两类,首先是马(ma)某个(ge)人对车辆的主观感受。比(bi)如,测评文章(zhang)中涉及到马(ma)某对原(yuan)告生(sheng)产的某款汽车投入市场之后(hou),他认为车辆的外观不够时尚,不具有科技感,驾驶感受不如其他品牌同类型的车辆。
另外一类是马(ma)某在测评文章(zhang)中提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有制动失效,严重跑偏的情况等。但根据现有证据,却无法证明马(ma)某实际进行了测评。文章(zhang)中有关企业管(guan)理、高管(guan)家庭情况等内容,也没有事实的依据。
经审理,法院认为马(ma)某的行为侵犯了原(yuan)告的名誉权,判令马(ma)某在个(ge)人公众号上(shang)发布致歉声明,并对原(yuan)告进行相应的经济(ji)赔偿。值得关注的是,在法院的这份判决书中,详细写明了案涉的9篇文章(zhang)中,哪些言论涉及到侵权,哪些属于正常(chang)的评价感受。
专家指出,谣言伤企,也破坏了营商环境,误导了消费者。
近年来,司法机关持(chi)续发力,惩治网络暴(bao)力、“网络水军(jun)”造谣引(yin)流、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中央网信办公布的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整治涉企网络“黑嘴”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刑事打击(ji)、民事追责、行政监管(guan)形成综合治理模式 ,以减少涉企谣言滋(zi)生(sheng)的空间。
总台(tai)央视记者/张李彬 赵(zhao)旭飞 刘建辉 邹其元
来源:央视资讯(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