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jing)3月13日讯(xun)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浦银金融租(zu)赁股份有限企业(简称“浦银金租(zu)”)时任业务管理部、业务二部负责人朱强,因对企业部分售后回租(zu)业务租(zu)赁物并非由承租(zu)人真实拥有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相关责任,上海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
今年(nian)1月,据(ju)上海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浦银金租(zu)因存在部分售后回租(zu)业务租(zu)赁物并非由承租(zu)人真实拥有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海监管局对其罚款4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浦银金租(zu)是从(cong)事融资租(zu)赁业务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于2012年(nian)5月11日在上海正式开业,注册资本 64.03 亿元。企业控股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东还包括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企业、上海国有资产经(jing)营有限企业、上海西岸智慧谷发展有限企业。